原标题: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融资促进有关规定在莞实施情况企业抽样调查工作
昨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召开专题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以下简称《中小企业促进法》)融资促进规定在我市实施情况企业抽样调查工作进行部署。据悉,这是全国人大首次委托我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
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为进一步做好执法检查工作,全国人大委托广东东莞市、山东烟台市、贵州贵阳市人大对《中小企业促进法》在本行政区内的实施情况进行重点评估,为提高立法质量及促进法律的有效实施提供参考依据。
目前,我市成立了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评估工作方案。据了解,评估内容主要包括立法内容和立法绩效两方面的评估。为保证立法后评估的全面、充分和客观,我市将以立法评估指标体系为主要分析框架,以实证调查研究为主,综合运用文献研究、问卷调查、结构性访谈、专家咨询等方法进行评估。其中,企业抽样调查是这次评估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将邀请5000家中小企业通过网络在线填答方式参与问卷调查。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吴强要求,有关园区和各镇街要充分认识到做好企业抽样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对于推动《中小企业促进法》在我市的进一步贯彻实施和相关制度规定的完善,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会议强调,有关园区和各镇街要认真做好企业填报问卷和指导服务工作、填报跟踪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评估工作任务,为建设“湾区都市、品质东莞”作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还传达了全国人大财经委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东莞市人大财经委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融资促进规定实施情况评估工作方案》的有关内容。(记者潘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