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1个“无废城市”试点落定
北京商报讯(记者陶凤彭慧)4月29日,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发布会透露,生态环境部已经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了深圳、包头等11个城市作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介绍,我国将通过“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固体废物管理,做到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探索建立量化指标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模式。
具体来看,这11座城市分别为广东省深圳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安徽省铜陵市、山东省威海市、重庆市(主城区)、浙江省绍兴市、海南省三亚市、河南省许昌市、江苏省徐州市、辽宁省盘锦市、青海省西宁市。
中国工程院院士杜祥琬曾撰文指出,建设“无废城市”的潜力和潜在效益巨大。据估计,到2030年我国固废分类资源化利用的产值规模将可达到7万亿-8万亿元,且带动4000万-5000万个就业岗位,成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支柱和经济增长新动能。
北京公共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向北京商报记者分析道:“城市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两类,每年我国产生的两类垃圾总量都在增加,其处理现状并不好。”他指出,我国目前对城市固废处理的重视程度,暂不及对大气和污水治理高,而城市固废作为可回收利用的资源,理应得到相应的重视。
马军介绍,“无废城市”试点的推行,有助于形成固体废弃物的产生、收集、清运、处置等一套闭环体系,发挥整座城市的载体作用。“也只有将城市作为载体,才能实现这种闭环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