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务院安委办约谈山东省济南市和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
4月29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约谈了山东省济南市和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山东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党组成员王浩水主约谈。
约谈指出,在全国深刻吸取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及国务院安委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巡查期间,山东济南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4·15”重大事故和内蒙古伊东集团东兴化工有限公司“4·24”较大事故影响极其恶劣,充分暴露出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不强,底线思维不够,对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要求重视不够,贯彻落实不力。
约谈强调,济南市和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山东省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底线思维,落实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举一反三、认真整改,采取果断有效措施,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
约谈要求,要将红线意识、底线思维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地方政府尤其是市、县(区)主要负责人要把安全发展的理念体现在决策和具体工作中;真正吸取事故教训,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严格执法处罚,实施联合惩戒,严肃事故查处问责,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升专业监管水平;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提高监管效能;强化重大风险管控,奋力扭转被动局面,全力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