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首部古镇保护条例表决通过

日期:04-29
条例贵阳市古镇

原标题:贵阳市首部古镇保护条例表决通过

贵阳首部古镇保护条例表决通过

在青岩古镇核心保护范围内放养禽畜,违者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贵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日前表决通过了《贵阳市青岩古镇保护条例》,待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该《条例》将正式颁布实施。

青岩古镇作为贵阳市首个国家5A级旅游景区,是第二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之一,青岩古镇不仅是黔中文化的典型代表,更是贵阳文化的重要载体。

该条例为贵阳市首部古镇保护条例。表决通过的《条例》共5章46条。《条例》规定,青岩古镇核心保护范围内禁止放养犬类和其他禽畜,违者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与此同时,核心保护范围内还禁止下列行为:在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树木等上面刻划、涂污、喷绘或者张贴广告;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建筑渣土和生活垃圾;焚烧废弃物产生烟尘污染;占用道路和公共场地摆摊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临街摆设酒席、晾晒衣物、乱堆乱放物品;采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记者肖达钰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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