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小区超5000人须配建幼儿园
本报4月28日讯(记者臧会彬)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将按照“省级统筹、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分类治理”原则,针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并于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根据《方案》,规划居住人数达到5000人及以上规模的大型城镇小区必须配建幼儿园。
《方案》明确,按照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明晰各项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及配合部门,建立联审联管机制,确保治理工作如期完成。具体工作完成时限为:2019年4月底前,完成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摸底排查并上报排查情况汇总表和治理方案;2019年6月底前,完成已经建成、需要办理移交手续的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2019年9月底前,完成需要回收、置换、购置的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配套幼儿园的相关建设规划,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幼儿园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移交。
本次专项治理具体分两类
一、规划居住人数达到5000人及以上规模的大型城镇小区
规划居住人数达到5000人应配建一所6个班规模的幼儿园
规划居住人数达到9000人应配建一所9个班规模的幼儿园
规划居住人数达到12000人应配建一所12个班规模的幼儿园
二、除去居住人数达5000人及以上规模城镇小区之外的其他居民住宅区域
在满足城镇幼儿园服务半径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划片,分成若干个区域,按照标准测算应配建的幼儿园数量,合理布局,积极开展排查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