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加快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
从28日举行的江苏省群众体育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加快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采取系列措施,努力解决老百姓“去哪儿健身”的难题,提升人们的幸福感。
优先发展全民健身设施
江苏把发展全民健身设施作为落实相关国家战略的重要工作,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大运河文化带等建设,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体系。省、市、县三级政府把全民健身设施重点项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和民生实事。
省体育局等部门联合实施《江苏省公共体育设施基本标准》,对省级、市级、县(市、区)级、镇(街道)级、行政村(社区)级、自然村(居住小区)等6个级别公共体育设施的分级配置、选址与布局、设计与建设及管理运营作了基本规定。常州、宿迁等市规定,新住宅小区项目、老居民小区整治等项目配套建设公共体育设施。
除积极落实国家关于全民健身设施税费减免政策外,我省还出台优惠政策,鼓励采取企业冠名、社会赞助、市场运作等方式,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和管理运营。设立省级体育产业引导资金,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馆的建设和运营,8年共扶持107个项目,投入资金8100万元;扶持企业利用旧厂房、仓库等改建健身服务场所,累计支持90个项目、资助总额达5000多万元,新增健身设施面积超过65万平方米。3年来累计发放健身俱乐部专项扶持资金4460万元,114个健身俱乐部获得支持。全省每年发放5000万元体育消费券,将400多个社会资本投资或运营的场馆作为定点服务场馆,鼓励群众健身消费。
整合资源构建便捷网络
江苏抓住承办南京亚青会、南京青奥会等契机,推动体育设施“新四个一工程”建设,满足群众参与大型体育活动和欣赏高水平体育赛事的需要。基本实现“新四个一工程”设区市和县(市、区)全覆盖,即设区市基本建成5000个坐席的体育馆、3万个坐席的塑胶跑道标准体育场、游泳馆和5000平方米的全民健身中心,各县(市、区)基本建成3000个坐席的体育馆、塑胶跑道标准田径场、游泳馆或标准室内游泳池、3000平方米的全民健身中心。
我省注重群众身边的体育设施建设,在市、县(市)主城区建成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城市居民以正常速度步行10分钟左右、直线距离800米到1000米范围内,就有便利的公共体育锻炼设施,还可享受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整合健身设施资源,建成覆盖全省的全民健身电子地图,发布相关指南,着力丰富“10分钟体育健身圈”服务内涵、拓展服务功能。
江苏较早实现了全民健身设施行政村全覆盖,近几年又把农村体育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全民健身城乡一体化目标,先后实施万村体育健身工程、苏北农民健身设施提档升级工程、苏中苏北接合部农民健身设施提档升级工程和乡镇多功能运动场建设工程。当前,江苏绝大多数乡镇建有小型全民健身中心和2000平方米的多功能运动场,行政村基本建有健身房、篮球场、健身路径、乒乓球台乃至健身广场。
拓展服务推进功能融合
我省注重体育设施与生态文明和城乡建设有机融合,选择在风景优美的城市景观或城郊、滨湖、傍山森林、湿地、公园,以及城市升级产生的“金角银边”和城乡边角地,布局定制,建成规模较大、服务功能较全的体育公园700多个,建成健身步道1.1万多公里。今年新建200个体育公园和500公里健身步道继续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到年底全省体育公园将达900个。这些公园步道,融入周边的历史、民俗、自然资源等要素,融合运动健身、健康养生、休闲旅游等服务功能,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绿色低碳立体的健身设施网络。
针对大型体育场馆面临的服务功能单一、效能不佳、发展动力不足等问题,我省提出打造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在充分发挥体育主体功能的基础上,融合健康、旅游、商贸等服务,打造功能复合多元、运行集约高效的健身产业聚集区和城市服务功能区。目前,全省建成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14个。
让体育全方位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省体育局与14个县级政府签署协议,探索建设体育健康特色小镇,统筹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布局,实现产业、资源、服务等有效集聚。
目前,我省人均公共体育场地面积达2.01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2968万,居民体质合格率达92.3%,群众对公共体育服务的满意率为9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