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人讲述检察官办案故事:她挽救了他的一生

日期:04-29
李涛检察官办案

原标题:媒体人讲述检察官办案故事:她挽救了他的一生

通过办案,她挽救了他的一生

我从事媒体行业,做法治新闻报道有20多年了,采访过的检察官、法官、警察不下200人。他们都是我国司法工作最前沿的捍卫者和奋斗者,用他们的心血和智慧,为推进我国的法治建设默默奉献自己的力量。虽然时过境迁,许多故事已成往事,但每每想起来,我内心就会些许感动。

记得那年10月,我在重庆市涪陵区检察院采访,认识了一位叫钟晓瑜的女检察官。她那时40多岁,一脸严谨,但也不失谦和。当时,她刚办完一个案子,我听了觉得很有价值,提出想做采访。她沉默了一会儿,用沉缓的语气说:“这个案子一直让我难以忘怀。作为一个母亲,我心里很难过,但作为一名检察官,我必须捍卫法律的尊严。”

她说的是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涉案嫌疑人叫李涛(化名)。高考前夕,由于家中贫困,又着急用钱,一时糊涂的李涛偷了同学4500元。根据公安机关报送的材料,李涛一案案情清楚,证据充分,他可能面临的是刑事处罚。从法律程序上讲,这个案件处理起来一点不复杂;但是从情理上,钟晓瑜却十分纠结。高考在即,是送他进监狱,还是送他上考场?这一纸法律文书,一边承载着法律的尊严,另一边承载着一个贫困学生和他整个家庭的命运。

我在采访中得知,在此之前,校方领导和老师多次到访检察院。该校副校长告诉钟晓瑜:“李涛是一个从农村走出来的优等生,因为贫穷一念之差犯了法。如果失去这次高考机会,贫困的家庭已无力支撑他重返校园,他可能再也无法参加高考了。对他实施宽严相济的心灵拯救,也许远比处以刑罚更有成效。”

这名副校长的一席话让钟晓瑜久久不能忘怀。为了对李涛负责,更为了对法律负责,她决定进一步进行调查,查清李涛犯事前后的真实情况。于是,她和同事走进学校,除了与校领导、德育科、李涛班主任等进行座谈,还找来了被害人唐海龙。令两位检察官出乎意料的是,唐海龙没说李涛一句坏话,还打心眼里佩服他学习成绩好。他诚恳地说:“马上就要高考了,李涛这么好的成绩,如果不让他参加高考,可能毁了他的一生……”

随后,他们又来到100多公里外的李涛家乡,走访了解他以前的表现,发现李涛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孩子,这次犯事完全是一时糊涂。回到涪陵,两位检察官到看守所提审李涛。见到检察官,这个瘦弱而面色蜡黄的小伙子禁不住哭了起来。他恳求检察官:“我错了,你们给我个机会吧,我想去考大学。我要是考不了,爸妈就没盼头了!”

钟晓瑜被眼前这个痛哭流涕的小伙子深深触动。作为母亲,她心疼这个孩子,但作为检察官,她又不能感情用事。

回到检察院,她把调查了解到的情况如实向院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想法:“根据公安机关的侦查材料和我们调查到的实际情况,李涛在案发前一直表现良好,也无犯罪前科和不良记录;事后,他能积极退赃,认罪态度好,且没有多大的社会危害性。我认为,对李涛没有逮捕的必要。”

经过一番审慎研究,考虑到李涛的实际情况不会对社会造成新的危害,本着“宽严相济”的政策,涪陵区检察院检委会作出决定:对李涛不予批捕,同时为了稳妥起见,对他实行监视居住。

当办案民警宣布检察机关对李涛“不予批捕、监视居住”的决定后,钟晓瑜语重心长地对李涛说:“对你暂不批捕是有附加条件的。回到学校后,你必须抓紧复习,准备高考,争取考上大学,回馈社会。”

最终,李涛以超出录取分数线30多分的成绩被某重点大学录取。检察院随后对李涛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如今,李涛早已大学毕业,在工作岗位上成了骨干。回想当年那件事,李涛感慨万千:“要不是检察院的叔叔阿姨为我付出,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就不可能有我的今天,也许我早已成了一个无用之人。”

……

这次采访虽已过去多年,但让我一直印象深刻。记得当时我将这个故事写成7000多字的纪实报道在国内一家著名期刊发表后,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作为检察官,很多时候,他们办的不仅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钟晓瑜通过办案,挽救了一个孩子的一生。

(作者系中国少数民族作家学会会员、重庆市作家协会会员、资深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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