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李益民案细节:魏民洲想买房,他们一起去省委办送钱
撰文|蔡迩一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注意到,西咸新区党工委原委员、泾河新城原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李益民的一审判决书已经在裁判文书网公开。
由此,李益民与陕西“老虎”魏民洲的关系也得以披露。
李益民,男,汉族,1963年7月生,陕西合阳人,陕西师范大学政教系毕业,研究生学历,2017年6月落马。
此前有媒体披露,李益民是魏民洲的“铁杆”,魏甚至将自己的儿子“托付”给了李益民,安排他去李益民主管的泾河新城上班。
李益民案是纪检部门在调查西安市委原书记魏民洲案时带出的。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报道显示,因魏民洲案线索带出而被立案调查的,除李益民外,还有西安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赵红专,西安旅游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大有等人。
2017年8月,李益民被“双开”,通报称他搞政治攀附,搞官商勾结、雁过拔毛,严重破坏“亲”“清”政商关系、市场秩序和投资环境等。
2018年8月,李益民因受贿罪、介绍贿赂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210万元。
法院查明,2010年至2017年,被告人李益民利用其担任西安曲江管委会副主任、西咸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泾河新城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或者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200余万元。
同时查明,被告人李益民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50万元。
更多的细节在裁判文书网中也得以披露。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注意到,据检方指控,2010年夏季的一天,李益民告诉陕西万众地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时任陕西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魏民洲想要在西安曲池坊小区购买商品房。
后李某准备了50万人民币现金,装入一个矿泉水纸箱内,与李益民一起到魏民洲位于省委的办公室,将这装有50万元人民币现金的纸箱放下。
离开后,魏民洲给李益民打电话让李某将纸箱取走,李益民告诉魏民洲说李某这个人值得信任。
在李益民案件中,魏民洲还曾作为证人出现。
他称,在他们走了之后,他马上打电话给李益民,让把钱拿走,李益民说李某是好朋友,这个事以后见面再说。“这个事李益民和李某之间是商量过的,钱是李某出的,李益民是完全知情的。”
不过,2017年3月,魏民洲将这50万元人民币退还给了李某,据李某称,已经将这50万元交给纪委了。
退还那50万仅2个月之后,2017年5月,中央纪委宣布,魏民洲落马,纪委通报他“搞政治投机和政治攀附,政治品行败坏”。
2018年11月,魏民洲因受贿罪被判无期,敛财数额高达1.09783324亿元。
责任编辑:王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