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央震怒后被查的他,案件细节首次公布
西安地铁办原主任陈东山受贿的细节被曝光!
4月24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陈东山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陈东山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万。
先来简单说一下陈东山是谁。
陈东山
2017年3月,一名自称是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员工的网友发帖称,西安地铁三号线所用的由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供应的电缆质量不过关,存在严重安全隐患。3月20日晚,西安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西安地铁3号线所使用5种规格的由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生产的电缆取样送检结果均不合格。
21日晚,奥凯公司负责人王志伟承认他在供应给西安地铁3号线价值4000万元的电缆中,有3000万元的电缆是不合格产品。
据西安电视台报道,王志伟承认,奥凯公司为了获得利润,降低成本,制造了不合格的产品。面对镜头,王志伟下跪道歉,表示愿意接受法律制裁。
王志伟下跪道歉
两个月后,2017年5月24日,陕西省检察院对陈东山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陈东山,1954年5月9日生,今年65岁,2007年3月至2014年7月任西安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同时担任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2014年8月至案发前,任西安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委副主任委员。
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也被高层关注。
观海解局注意到,事件发生后,习近平、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强全面质量监管,彻查此事,严肃处理。国务院责成质检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西安地铁“问题电缆”部门联合调查组,赴陕西省开展了深入调查,并组织对“问题电缆”进行排查更换。
据2017年6月国办的通报提到,陕西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问责追责共计122人,涉及厅级16人、处级58人、科级及以下48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3人、诫勉谈话16人、批评教育9人、解除劳动关系等其他处理4人,对其中17人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因为这一事件,西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健,(时任)西安市委常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李婧,(时任)西安市副市长聂仲秋被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而在当年被检方立案侦查的陈东山案件也在昨日得以披露。
根据4月24日披露的判决书,咸阳市检察院指控陈东山的犯罪事实共22项,受贿时间多在春节前,而行贿者大多系中铁下属的单位。案发后,陈东山家属向咸阳市检察院上缴涉案款437万元人民币。
法院查明:
陈东山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担任西安地铁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西安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相关参与招投标及施工企业请托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40.99万元、欧元5万元、手表两块,折合人民币合计498.49万元(5万欧元约折合人民币46.6万元,手表两块合计10.9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
根据陈东山供述与辩解,他收受的现金人民币主要用于购房、装修、买家具等,银行卡有丢失的,有50万的卡交给妻子用于家庭消费使用,外币他自己出国时使用了。
陈东山说,他先后买了四套房,包括曲江梧桐苑小区一套(自己名下)、高新枫林绿洲小区一套(在其妻子名下)、北二环未央立交十字也有一套(给了儿子)、金浮沱省发改委团购的一套房(给了继女),装修和买家具主要是曲江和高新这两套房子,另外两套房子应该还没装修。
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过去两年后,不少与该案件有关的当事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就在今年3月29日,西安中院依法公开一审宣判被告单位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及王志伟等8名被告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单位行贿罪,行贿罪一案。
其中,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罚金人民币3050万元。
当年下跪的王志伟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单位行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150万元;其余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7年至12年又3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孟亚旭
责任编辑:桂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