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沙市第四医院原党委委员、院长段晓明被“双开”
日前,经长沙市委批准,长沙市纪委监委对长沙市第四医院党委委员、院长段晓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段晓明违反政治纪律,干扰巡视巡察工作,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经营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亲友、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组织纪律,违反议事规则,不如实申报个人财产;违反生活纪律,严重背离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单独或伙同家人和特定关系人索取、收受巨额财物。
段晓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目无法纪,心无敬畏,单独或伙同家人、特定关系人大肆敛财,长期与不法药品经销商、医药代表、承包商、项目负责人不当交往,为他们谋取巨额商业利润提供便利条件,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段晓明开除党籍处分;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对涉嫌犯罪取得的财物随案移送。(长沙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