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市685人被评为第37届市级劳模
哈尔滨市第37届劳动模范和模范单位(集体)推荐评选工作日前结束。经动员部署、基层评选、审核认定、筹委会审议和公示、市委常委会审定,全市共有685人被评为市第37届劳动模范、110个单位(集体)被评为市第37届模范单位(集体)。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从2016年起哈尔滨市劳动模范和模范单位(集体)表彰奖励周期由两年调整为三年,表彰奖励劳动模范数量由500人调整为700人。
本次劳模评选坚持层层推荐评选,严格执行民主程序,坚持层层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否决条件。评选进一步提升产业工人和一线职工比例,为推进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建设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同时进一步提升非公企业职工和农民工入选劳动模范比例。
在本届685名市劳动模范中,企业职工377名,占名额总数的55.04%,其中企业一线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285名,占企业职工的75.60%;企业负责人47名,占企业职工的12.46%;其他45人,占企业职工的11.94%。机关事业单位人员170名,占名额总数的24.82%,其中一线科研、教学、医疗人员109名,占机关事业单位人员64.12%;事业单位负责人与区县(市)党政机关(群团组织)领导干部25名,占机关事业单位人员14.71%;其他36名,占机关事业单位人员21.17%。农民138名,占名额总数的20.14%,其中生产一线农民70名,占农民50.72%;乡镇企业负责人20名,占农民14.49%;村党支部书记及村委会主任19名,占农民13.77%;农民工29名,占农民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