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现场清退违纪资金 提升群众获得感

日期:04-23
清退违纪怀化

原标题:怀化:现场清退违纪资金提升群众获得感

“以前在新闻上看见纪委喊大家领钱,没想到这次清退大会开到家门口了,钱一分不少都追缴回来了!”近日,怀化市新晃县纪委监委违纪资金清退大会现场,村党支部书记陈春明侵占的35户群众退耕还林补助资金5.7万元集中退还群众,村民十分激动。

近年来,怀化市纪检监察机关注重一手抓惩治,一手抓追缴资金清退,让人民群众在正风反腐中有更直接、更实在的幸福感、获得感。2018年全市共追缴扶贫领域资金4375.99万元,退还群众资金1200.21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明确清退范畴,确保应退尽退。按照“集体资金收缴入库、个人资金如数退还”的原则,对扶贫领域收缴的“三类资金”全部清退给群众,分别为产业发展、扶贫贷款、易地搬迁等6类发放到户的财政扶贫资金,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粮食直补等8类涉农补贴资金,和以资料费、管理费、手续费等名义违规收取的资金。

规范清退方式,确保及时清退。对追缴的违纪资金数额较大、涉及人数众多的,通过组织清退大会进行现场清退;对于惠农补贴“一卡通”突出问题整治所追缴的违纪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清退回群众账户;对于清退对象年龄偏大、行动不便的,通过上门回访退回。如新晃县原兴隆镇新村违规向7户危房改造户收取1.1万元,相关人员被处分后,纪委人员逐一上门将追缴资金退还群众。

做好结合文章,确保清退效果。在清退工作中结合实际做好以案释纪和警示教育,芷江县组织召开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追缴资金现场集中清退大会后,学校和教师主动上缴资金71.42万元,全县教辅材征订量由上学期的1051万元下降至300万元,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显著。(怀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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