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省今年将加大秸秆禁烧巡查力度
22日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今年我省秸秆禁烧期为夏季5月20日—6月30日,秋季10月1日—12月30日。对在禁烧时段生态环境部通报和省级巡查发现(300平方米以上)的秸秆焚烧火点,将实行全省通报批评,取消所在市、县(区)考核优秀资格。
禁烧时段内,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大巡查力度,重点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点公路沿线,高铁站、机场等交通枢纽周边,以及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开展巡查,对田间地头露天焚烧垃圾荒草枯枝落叶和其他产生烟尘物质及时发现、制止。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卫星遥感监测数据和路面巡查情况对各地秸秆火点情况进行通报,并将各地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作为今年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