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企业获新生 检方建议对10名小微企业负责人适用缓刑

日期:04-23
涉案小微企业检方

原标题:涉案企业获新生检方建议对10名小微企业负责人适用缓刑

“今后我一定好好学法、守法,把企业经营好,以回报社会。”近日,面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检察院检察官的回访,连云港安宣物流公司(化名)负责人张某信心满满地说。

该企业主要从事国际贸易业务和集装箱运输业务,有职工20余人,今年以来企业已获净利润约50万元,业务运转良好。但在去年下半年,该企业一度处于崩溃边缘,原来,企业负责人张某因涉嫌参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被刑事拘留,员工们忧心忡忡,业绩受到很大影响。

2016年至2017年期间,安宣物流公司等5家企业给远航物流公司(化名)(已判决)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价税总计566万元,税额51万元。江苏讯峰实业公司(化名)等另外5家企业在没有真实业务发生的情况下,让远航物流公司给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价税总计693万元,税额49万元。

考虑到小微企业主对维系企业正常运营至关重要,一旦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即可能导致企业经营困难,2018年5月,连云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并建议公安机关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10名涉案人员具有自首、坦白、认罪、悔罪、退赃等情节,均被依法取保候审。此外,该院还积极建议公安机关对企业慎用扣押、查封、冻结侦查措施,把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并主动前往相关企业说明情况。

承办检察官对该案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后认为,张某等9名涉案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1名涉案人员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10家公司主动退赔非法所得共计100万元,具有从轻情节。综合考虑,建议法院对张某等10名被告人适用缓刑。

2018年12月29日,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作出判决,10家被告单位被判处2万元到9万元不等的罚金,被告人张某等10名民营小微企业主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至拘役四个月不等的刑罚,均适用缓刑。

该院检察长肖楠告诉记者,连云港被誉为新亚欧大陆桥东桥头堡和新丝绸之路东端起点,周边有大量的物流中小企业,还常常和外商打交道,其中不少企业难以准确把握法律和政策界限,容易触犯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类型犯罪的企业经营“雷区”。对此,去年底该院就民营小微企业多发犯罪类型的分析及对策开展调研,精心编制《检察官告诉您之——如何防范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手册。判决生效后,连云区检察院对涉案的多家民营企业开展回访工作,为相关企业送来上述手册,并征集相关意见建议。

“检察机关案件办得有温度,回访也及时,不然有些企业可能真要垮掉了……”参与回访的连云港市人大代表王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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