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18厅级干部环保不力被问责
新京报讯(记者邓琦)昨日,第四批中央环保督察8省区公开移交案件问责情况显示,8省区共问责1035人,其中,厅级干部218人(正厅级干部57人),处级干部571人(正处级干部320人)。
相比前三批,这批移交案件问责厅级干部最多,达218人,其中正厅级干部57人,被问责人员基本涵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相关方面。值得关注的是,从问责人员分布看,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中,国土部门首次超过环保部门,成为被问责人数最多的部门。
吉林问责人数最多达177人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四批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7年8月至9月对吉林、浙江、山东、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等8省(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完成督察反馈,同步移交89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要求地方进一步核实情况,依纪依法实施问责。
此次分省区问责情况显示,吉林177人,其中,厅级干部53人,处级干部93人;浙江109人,其中,厅级干部19人,处级干部61人;山东163人,其中,厅级干部29人,处级干部104人;海南135人,其中,厅级干部30人,处级干部56人;四川160人,其中,厅级干部29人,处级干部95人;西藏83人,其中,厅级干部14人,处级干部39人;青海62人,其中,厅级干部16人,处级干部32人;新疆(含兵团)146人(兵团34人),其中,厅级干部28人(兵团3人),处级干部91人(兵团29人)。通报称,8省区在问责过程中,注重追究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尤其突出了主要领导责任。
从问责情形看,被问责人员中,诫勉296人,党纪政务处分773人(次),移送司法2人,其他处理10人。被问责的厅级干部中,诫勉72人,党纪政务处分155人(次),其他处理1人。
被问责人员涵盖环境保护工作各方面
从被问责人员分布看,8省区被问责人员中,地方党委61人,地方政府208人,地方党委和政府所属部门684人,国有企业31人,其他有关部门、事业单位人员51人。在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中,国土103人,环保99人,住建78人,水利68人,海洋67人,工信56人,林业50人,发改43人,城管27人,农业17人,质检11人,交通7人,旅游、卫计委等其他部门58人。通报认为,被问责人员基本涵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相关方面,体现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
另外,从上述移交问题分析,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推进不力、监督检查不到位等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占比约44%;涉及违规决策、违法审批等乱作为问题占比约38%;涉及推诿扯皮、导致失职失责的问题占比约15%,其他有关问题占比约3%。
看点1
第四批环保督察被问责厅官最多
记者发现,相比前三批,这批移交案件问责厅级干部最多,达218人,其中正厅级干部57人。
梳理发现,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8省份移交案件共问责1140人,其中厅级干部130人(正厅级干部24人)。第二批7省份共问责1048人,其中省部级干部3人(甘肃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厅级干部159人(正厅级干部56人)。第三批7省份共问责917人,其中厅级干部173人(正厅级干部48人)。
昨日公开的第四批,8省区共问责1035人,其中厅级干部218人(正厅级干部57人)。虽然问责人数不是四批中最多,但厅级干部数量列首位。
相关人士表示,问责人数并不是越多越好,更不能乱问责。问责人数多,效果不一定好。按照相关要求,环保问责应该严肃、精准、有效。未来环保问责的人数会越来越少,因为压力逐渐传导下去,问题在逐步落实。另外,由于问责级别较高,也必须要求更加精准有效。
看点2
国土部门被问责人数首超环保部门
值得关注的是,从问责人员分布看,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中,国土部门首次超过环保部门,成为被问责人数最多的部门。
第四批中央环保督察移交案件问责情况显示,从问责人员分布看,在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中,国土103人,环保99人,住建78人,水利68人,海洋67人,工信56人,林业50人,发改43人,城管27人,农业17人,质检11人,交通7人,旅游、卫计委等其他部门58人。
记者发现,此前三批问责中,环保部门问责人数均列首位。其中,首批移交案件问责中,环保部门问责了193人。除了环保部门,水利、国土、林业、住建、农业等部门,问责人数往往较多。
为何此次国土部门问责人数超过环保列首位?相关人士分析,首先,中央环保督察的着力点更加突出了大环保,即“山水林田湖草”这个大系统。其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日益强化。按道理说,环保承担的责任应该更大,不过,近年来环保部门的意识逐渐增强,其他部门还有一个传导和认识过程。
■案例
中央环保督察组:三亚市政府违规干预执法
4月22日,第四批中央环保督察8省区公开移交案件问责情况公开,督察发现,海南省三亚市政府违规干预执法,致使违法建设行为长期未得以制止。
中央环保督察发现,位于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海岸带200米范围内的三亚小洲岛产权式度假酒店项目突破规划许可违法建设。2012年以来,三亚市政府多次干预市综合执法局对该项目的执法活动,要求相关部门为违法建设完善手续。省海洋部门及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对自然保护区法定区域没有实施有效保护,未及时制止和查处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建设行为。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给予三亚市住建局局长黎觉行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三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黄海雄(时任三亚市规划局局长)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三亚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王宏宁(时任三亚市执法局局长)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三亚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利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给予原三亚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章华忠(与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规建设项目整改不力问题合并处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高富宅(时任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给予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任傅捷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另有4名厅级干部、7名处级干部、1名科级干部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诫勉处理。
责任编辑:张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