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六个一”助力扫黑除恶 打“伞”破“网”

日期: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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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六个一”助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

今年以来,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推动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通过“六个一”举措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雷霆之势“打伞”“破网”,坚决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以工作实效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组建一个工作专班。推动公安厅党委成立全区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保护伞”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打伞办”),组成工作专班,在公安厅党委和驻厅纪检监察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赋予“打伞办”上下左右联动协调沟通、统筹组织全系统指导督查、直办督办管理问题线索、整改整治总结提升的工作职责,与公安厅“扫黑办”联动协作。1月23日,公安厅“扫黑办”“打伞办”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强调部署“扫黑”与“打伞”同步进行。

建立一套工作机制。健全联席会议、线索排查会商、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问题线索全程管理、定期通报曝光等工作机制,增强惩腐打“伞”的整体性、协同性、实效性。进一步加强纪委监委与公安机关联动协作,与自治区纪委监委专项办共同研究、探索建立《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联动协同的工作制度》。

探索一种工作模式。研究探索“组室联动”“组市联合”的模式,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优势,在管辖权方面,提请自治区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破解管辖难题;在手段措施方面,搭建地方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之间的沟通桥梁,推动公安机关技术手段与监察机关审查调查措施协同配合,双方实现线索互通、信息共享、形成整体合力。目前,已在南宁、来宾、贺州市等市成功办理多起民警涉黑涉恶案件和“保护伞”案件。

建立一套工作台帐。对2017年以来公安部、公安厅督办转办的涉黑涉恶线索、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线索、已侦破黑社会性质案件无“保护伞”线索、公安机关查办黑恶案件发现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保护伞”线索无反馈等情况进行了大起底,摸清底数和问题,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式管理,及时主动向自治区纪委监委报告重大工作情况和问题线索。

开展一次迎检督导。以问题为导向,组织开展一次“把诊问脉”式的督导调研,排查出全区公安机关“打伞”工作存在的5大方面20多小项的问题,于3月1日以公安厅名义在全区进行通报。在完善本级档案台帐的同时,督促提醒各地对照存在问题再次开展排查整改,查漏补缺、补齐短板。指导各市公安纪检监察组织落实备勤机动力量,随时配合中央督导组开展线索核查。

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在“掀开口子、揭开盖子、挖出根子”上狠下功夫,把严肃查处公安民警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案件作为重中之重,对部分民警违纪违法案件提级直查直办,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对20名民警立案追责,其中,2019年第一季度直查直办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6起6人,并对督导发现的某市公安局扫黑办在涉黑涉恶线索核查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问题严肃问责,督促处分4人。(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吴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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