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农村每千人口医师数1.8人仅为城市45%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姝)目前农村每千人口医师数为1.8人,仅为城市的45%。4月2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马晓伟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作国务院关于医师队伍管理情况和执业医师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介绍了上述医师布局不均衡问题。
马晓伟表示,截至2018年底,我国医师数量达到360.7万,年诊疗人次数达到 83.1亿,分别较 1998年增长80.4%、290.1%,支撑起世界上最大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截至2018年底,我国婴儿死亡率由 1998年的33.2‰下降到6.1‰,孕产妇死亡率由1998年的56.2/10万下降到18.3/10万。
“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优于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马晓伟称,国际权威医学期刊《柳叶刀》对全球195个国家和地区医疗质量和可及性排名显示,1995年我国位列第110名, 2015年提高到第 60名,2016年提高到第48名,“是全球进步幅度最大的国家之一”。
马晓伟强调,我国医师队伍建设虽然取得了明显进展,但是还存在着一些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亟待加强和改进。例如医师总量不足,布局不均衡,“我国医师数量过度集中在大城市三甲医院,城乡基层特别是农村和偏远山区医师数量十分有限。2018年,我国每千人口医师数为2.59人(德国、奥地利等发达国家超过4人),其中,农村每千人口医师数为1.8人,仅为城市的45%。康复、儿科、急诊、精神科等专业的医师数量相对较少,存在学科短板。公共卫生医师数量不足且呈逐年减少趋势,人才队伍相对薄弱,与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匹配”。
此外,医师培养质量有待提高。马晓伟说,“我国医学院校覆盖了从中专到博士的所有学历层次。从近年来医师资格考试合格率情况看,院校之间、不同学历层次之间教学质量相差较大,一些医学院校‘重应试、轻实践’问题比较突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区域间、规范化培训基地间发展不平衡”。
马晓伟还谈到,《执业医师法》对医师的权利和义务都作出较为具体的规定,但医师权利保障和义务履行都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在权利保障方面,医师的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保护、薪酬待遇与福利等保障措施不足,与医师工作负荷大、职业风险多、成才周期长、知识更新快的特点不相适应,影响了职业吸引力和医师的工作积极性。在义务履行方面,有些医师的遵纪守法、规范执业意识不强,缺乏敬业精神和行为自律,有的甚至违法违规执业,存在医疗安全隐患,损害了群众的健康权益”。
新京报记者王姝编辑李丽霞
校对郭利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