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呼和浩特相关毕业生可半价买房业内:或透支部分需求
继深圳、海口等多地发布人才引进新政之后,呼和浩特再放人才安居“大招”。今天(4月20日),新京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获悉,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呼和浩特市大学毕业生安居工程(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大学毕业生住宅平均销售价格按所在区域市场50%确定,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对此,业内人士认为,“该新政策对于年轻人的购房观念来说,并不一定健康。”
大学毕业生住宅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该通知明确,因吸引和留住优秀青年人才在呼和浩特创业创新等多种因素,制定该办法。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往届3年及以内),在试点范围内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可凭相关证明材料依程序申请享受安居住房政策。
通知进一步明确,大学生安居工程住房由大学毕业生住宅和大学毕业生公寓两部分组成。原则上,大学毕业生住宅规划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左右,大学毕业生公寓规划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且经过装修具备基本居住条件。大学生公寓免租金周期为2年,超过2年仍需续租的,按照公租房标准缴纳租金,居住涉及的水、电、气、暖和物业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规定大学毕业生住宅平均销售价格按照项目所在区域市场价格的50%确定,产权交易涉及相关税费按规定由建设单位和购房者分别承担,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市场价格每年调整一次,由辖区政府提出,经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执行。采取按揭或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最低可按20%支付。
此外,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可申租大学生公寓,其中已婚大学毕业生且具有呼和浩特市户籍的,可申购大学生住宅。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购条件的,最多可申购一套大学生住宅。本人在呼和浩特市规划区范围内有自有住房,或父母在呼和浩特市规划区范围内有两套以上(包含两套)住房的,不再享受安居住房政策。承购人自购买大学生住宅之日起,未满5年不在试点区域就业创业或迁出本市户籍的,所购房屋按原销售价格予以退回,或按照购买房屋时的市场价格补齐差价。
一季度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量同比上涨近二成
新京报记者检索发现,2014年呼和浩特成为全国第一个取消房屋限购的城市,开启了房地产去库存调控政策的全国性推广,2018年呼和浩特又成为首个全面停止房地产去库存的城市,2018年8月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网发布《我市将多措并举调控房价稳定房地产市场》,明确全面停止房地产去库存调控措施,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作为房地产调控的总体目标,拟采取多项措施调控房价,稳定房地产市场。
进入2019年以来,呼和浩特房地产市场依旧备受瞩目。据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1-3月,该市商品房上市面积94.5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9.74%,其中商品住房上市面积63.2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0.11%。
2019年1-3月,该市新建商品房成交面积133.29万平方米,同比上涨21.56%;成交套数11138套,同比上涨11.41%。其中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104.19万平方米,同比上涨16.43%;成交套数8825套,同比上涨19.61%。
2019年1-3月,该市二手房成交面积44.6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96%;成交套数5108套,同比下降0.93%。其中二手住宅成交面积42.1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09%;成交套数4878套,同比下降1.33%。
业内人士:透支部分需求不利于房地产未来发展
针对呼和浩特发布此次新政,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说,“该新政策对于年轻人的购房观念来说,并不一定健康。刚毕业3年内的大学毕业生工作并不稳定,过早购房基本都需要啃老。透支这部分需求进入首次购房,对于房地产的未来健康发展也没有什么好处。”
张大伟认为,从未来发展来看,目前全国大部分城市的人才政策,均只考虑到了用降低门槛吸引人来,但大部分城市都没有留住人才的措施,吸引来的很多是购房者,甚至有可能出现炒房客借助人才政策在不同城市购房落户的可能性。
新京报记者张建
责任编辑:张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