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日男子杀害福建姐妹仅判23年,东京高院打回重审
(观察者网讯)关于此前因涉嫌杀害福建姐妹并抛尸山中,而被判杀人、弃尸等罪名的日本无业人员岩崎龙也(41岁)一案相关上诉,东京高等法院19日做出判决,以“量刑证据不合适”为由,撤销了横滨地方法院陪审员审判的23年有期徒刑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
东京高院认定,作为量刑标准的过去案例与本次案件类型不同,出现错误。日媒对此指出,打回重审可以解读为东京高院要求根据过去案例,判处嫌犯更重的刑罚。目前,辩护方已提起上诉。
岩崎龙也 2017年报道截图
据日本共同社4月20日消息,在去年7月的一审判决中,横滨地方法院重点关注被告未使用凶器,以“未使用凶器、单独行凶并杀害多人在陪审员审判中没有判死刑或无期徒刑的先例”为由,选择处以有期徒刑23年。
当时的审判长青沼洁说明称“无法认定对杀害妹妹和弃尸也进行了缜密计划,鉴于未使用凶器等,没有理由特别加重刑罚”。随后,对嫌疑人要求判处死刑的检方和主张无罪的辩护方均对此提起了上诉。
被害姐妹资料图
对此,东京高院审判长中里智美通过法院内部的量刑检索系统研究了过去案例。中里智美认为,一审中作为判断标准的案例都是发生在亲属间的案件,指出“与本案属于完全不同类型”。另外,鉴于被告使用了相当大的力气压迫被害人颈部,中里认为“这与使用凶器相比,危险性质没有区别”,以此对横滨地方法院重点关注是否使用凶器的观点做出批评。
NHK报道截图
根据判决书等显示,被告岩崎2017年7月6日闯入陈宝兰(当时25岁)和妹妹陈宝珍(当时22岁)居住的横滨市中区某公寓,压迫两人颈部致死,后将尸体装入旅行袋搬出,于次日连包一起遗弃在神奈川县秦野市的山林,而被告则是陈宝兰生前工作的餐饮店的顾客。
根据观察者网此前报道,案情可总结如下:几年前,姐姐陈宝兰在饮食店打工的时候遇到了被视为本案件凶手的疑犯,由于疑犯光顾饭店次数增多,一来二回,两人之后开始交往。疑犯为日本国籍,39岁(2017年),无业,组建了家庭且育有子女。在原本风险就比较高的婚外恋的关系中,两人产生了金钱上的纠纷。这些种种原因被视为这次凶手作案的主要动机。
2017年7月6日凌晨1点,戴帽子口罩的可疑男子带绳索进入陈氏姐妹家中。(男子有家中钥匙,此时姐姐陈宝兰在家)
2017年7月6日凌晨5点,妹妹陈宝珍返回寓所。(根据失联者友人观看监控录像后描述,妹妹返回寓所之后,很快的门又开了一点但很快地被关上了,接着妹妹再也没有出来过。据推断妹妹发现了姐姐被杀的事实想逃跑,可是没能逃脱。之后,这名男子慌慌张张地出门左看右看,想确认四周是否有人)
2017年7月6日早上10点,可疑男子离开姐妹住处。
2017年7月6日早上,姐姐没有回复友人的微信消息,妹妹没有按时出现在打工场所。
2017年7月7日凌晨,可疑男子拖着行李箱离开两姐妹住所,并拿着垃圾袋多次进出。
2017年7月7日早上,接到姐妹友人的报案,警方首次进入姐妹住所,展开调查。
2017年7月13日深夜,警方在神奈川县秦野市两个行李箱中发现了姐妹的尸体。
2017年7月14日,警方扣查了涉案男子。
2018年7月20日,岩崎龙也经一审判决未判死刑,连日本网友都纷纷指出这是具有歧视的判决,绝对值得死刑。
2018年8月2日,横滨地方检察厅正式提出上诉,要求法院能判处岩崎龙也死刑。
责任编辑:张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