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追忆肖扬:“有魄力的司法改革家”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治进步的亲历者和重要参与者,因为力推众多重大的司法改革事项,受到广泛赞誉
《财经》记者王丽娜|文
4月19日凌晨,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法院”)原院长肖扬去世,享年81岁。新华社当日发布讣告,称肖扬是政法战线的杰出领导人。肖扬去世的消息,惊动各界法律人士。
科班出身的肖扬,曾在司法系统长期任职,是唯一一个曾在公检法司担任重要职务的政法领导人,他曾任职地方公安和检察院、司法部、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作为中国司法改革的亲历者与重要参与者,肖扬开启了反贪体制改革的早期探索,主导创建中国第一个反贪局、推动中国第一部律师法、监狱法的颁布、收回了下放27年的死刑复核权……因为力推众多重大的司法改革事项,其受到广泛赞誉。
(肖扬。图/中新)
作为肖扬的老部下、最高检察院首任反贪总局局长、北京市汉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罗辑对《财经》记者表示,他看到朋友圈在转发肖扬去世的消息时,开始还不相信,后来则感到很遗憾。
2018年春节后,罗辑曾去肖扬家中看望,当时肖扬看起来身体还不错,谈及过往工作及司法改革,“我说大家很怀念你对司法改革的推动,这不是恭维话,确实如此。但他很谦虚,说这都是中央的支持,没有中央支持他也搞不了。”
对肖扬在广东省检察院、最高检察院、司法部、最高法院等任职经历,罗辑认为,“他的一个最大特点是改革创新,在中国的法治史上,肖扬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成立国内首个反贪局
肖扬出生于1938年8月,是广东河源人,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他早年长期在广东任职,曾任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1990年升任最高检察院副检察长,1993年任司法部部长,1998年至2008年间任最高法院院长。肖扬是1949年以来最高法院历史上第八位院长,也是第十五届、十六届中央委员。
在任内,肖扬曾力推法治改革。罗辑最早接触肖扬,是1989年在中央党校学习期间。其时,肖扬任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因率先在全国成立第一个反贪局,肖扬在司法界声名鹊起。“肖扬积极推动广东成立了首个反贪局,后来推广到全国。”
改革开放初期,贪污腐败蔓延。1988年11月,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刘复之在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宣布,检察机关要把反贪污贿赂斗争作为工作重点,列为打击经济犯罪的第一位工作。刘复之还建议在广东先搞一个惩治贪污贿赂的专门机构。
肖扬曾在公开的文章中称,对此,他全力以赴投入这项工作,积极响应和研究具体的方案。1989年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长座谈会上,他提出关于设立惩治贪污贿赂专门机构的具体设想,得到与会人员的赞同,回到广州后,广东省检察院开始开展筹备工作。经过批复后,1989年8月,广东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局正式成立。次年,肖扬调任最高检察院任副检察长。1995年11月10日,最高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正式成立,检察机关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工作进入专业化、正规化轨道。
罗辑称,任职最高检察院后,肖扬又进一步完善发展举报中心的作用。“举报中心是肖扬将其反贪思路付诸实施的第一步,1988年3月肖扬在深圳设立深圳市经济罪案举报中心,这是他在检察体制改革方面的一项举措,以惩治和预防经济犯罪。”
在2016年11月起推行的监察体制改革中,检察院反贪系统整体转隶并入新成立的国家监察委系统。
推动第一部律师法出台
1993年,肖扬调任司法部长,继续在改革之路上前行。
“律师法就是他推动和奠定的基础。”司法部研究室原主任王公义对《财经》记者表示。
就任司法部部长后,肖扬在1993年的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上,提出当时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深化改革、搞好服务”,律师改革是“重中之重”。
在这一指导思想下,司法部出台《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这个方案获得国务院批准实施。方案称,采取多种形式,加速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律师组织机构;积极建立多形式、多层次结构的律师工作队伍;增强服务意识,面向市场,积极开展和开拓律师业务活动等。
同时,司法部加快部署《律师法》的起草,1996年《律师法》通过,律师行业迎来快速发展时期。
监狱改革和司法援助制度亦是肖扬到任司法部后主要推动的工作。他积极向时任国务院主要领导反映监狱、劳教单位经济困难问题,寻求支持。最终从体制上改变服刑人员靠自己劳动养活自己的做法,监狱干警和服刑人员的生活保障和经济困难由国家负责。1994年,司法部提出积极创建现代文明监狱。同年,司法部还提出建立和实施法律援助制度,解决困难群众请不起律师的问题。
王公义介绍,在司法部时肖扬还提出加强人民调解,并在调任最高法院院长后,推动人民调解与司法审判对接。王公义也是这一改革的参与者。他说,当时肖扬和时任司法部长张福森,以及他一行六人向时任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汇报这一改革思路,肖扬大力支持人民调解与司法审判对接。
王公义解释,人民调解制度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关于人民调解的效力与司法确认和执行的衔接等问题,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使人民调解地位尴尬。为此肖扬和张福森专门去国外考察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随后司法部和最高法院分别组成考察团继续考察。2002年9月,最高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经人民调解委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如果肖扬不支持,人民调解的法律效力不被认可,人民调解就没有出路”。
收回死刑核准权
肖扬执掌最高法院十年,自1998年到2008年,开启了司法改革的重要十年。在其任内,最高法院先后出台法院司法改革的两个五年改革纲要,明确提出法院司法改革不同阶段的目标和任务,期间进行的改革有89项之多,其中突出者当属收回下放长达27年的死刑核准权。
自1980年起,原掌握在最高法院手中的死刑核准权,开始下放给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死刑核准权下放之后带来诸如各地标准不一等弊端,引起法律界人士的争议。在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2004-2008)中,一项主要的内容是改革和完善死刑复核程序,“落实有关法律的规定和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由最高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
刑法学家赵秉志曾在接受《法制日报》采访时讲述这一改革。赵秉志称,最高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的想法由来已久,2003年至2006年,最高法院举办了多次有关死刑制度改革的研讨会,“死刑复核权收回”是重要议题之一,每次会议最高法院都有院领导参加并不遗余力推动死刑复核权的回收。
赵秉志印象深刻的是,2005年11月18日至19日,在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宾馆召开的一次会议,会上肖扬发布讲话称,为适应改革开放、依法治国,必须收回死刑复核权。11月18日晚上,肖扬找他谈话,谈及收回死刑复核权和面临的反对声音,肖扬说出的话让他至今难忘,“他斩钉截铁地对我们说:‘我是豁出来了,最高法院也是豁出来了,这件事一定要办成!’”
曾任最高法院高级法官、现任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胜全对《财经》记者回忆,为了推动死刑复核权改革,肖扬压力很大。在最高法院的一次会议上,肖扬表示中央交给他的任务特别重大,如果不能完成,他绝不甘心。
2014年,退休后的肖扬接受澎湃采访时,言及改革承受的风险,肖扬回应称,“这是很自然的,有改革就有风险,有风险就有质疑,我们得心中有数,有个承受能力。自己做什么,心里有数,对的就不怕人家说。”
死刑复核权改革在肖扬离任前一年实现。2007年1月1日,最高法院正式收回死刑核准权。
肖扬出任最高法院后,将公正与效率确定为法院工作的主题。维护司法公正,需要建立高素质、专业化的法官队伍,肖扬因此提出“法官职业化建设”。2001年,最高法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法官法》,将法官的任职门槛提升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知识”。
法官职业化改革,这也是回应当时复转军人进法院、三盲院长的话题,“2002年,开始统一的司法资格考试制度,初任法官必须参加,并以此推动法律人的职业共同体建设。”王胜全称。
另外,肖扬治下的最高法院还推动“立审、审监、审执”分立、公开审判等改革。2002年起,最高法院推行法官开庭穿法袍、用法槌制度。王胜全解释,这是维护司法的尊严,“原来法官的服装还是类似警察的服装,戴大盖帽,改穿法袍、用法槌,这虽然是比较容易实现的改革,但也具有一定意义。”
有魄力的“改革院长”
因锐意改革,肖扬被外界称为“改革院长”。改革举措之外,肖扬因其人格魅力给他曾经的部下、同事留下较深印象。
肖扬任职最高检察院时,罗辑任最高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厅厅长,在肖扬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罗辑说,肖扬敢于对部下放手,他定下大的思路后,放手让部下去干,不会太多干预部下,也不过多批评,他会鼓励下级干部好好落实工作,“而不是说让你这个请示那个请示他什么都要管。在工作中,他善于抓大放小。他很容易接触,别看是领导,但在他身边身边感觉不到领导给人的那种压力感。”
肖扬离任最高检察院时,罗辑等人在办公室里组织了一个欢送会,“他和我们坐在一起,我们都恋恋不舍”。
退休后,肖扬喜欢打高尔夫球,罗辑一年中会陪他一起打几次,他们会谈到过去的工作,也会关注当下的司法改革,“肖扬还很关心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罗辑坦言,肖扬当年推行的一些司法改革举措面临争议,包括在法院内部也有阻力,但现在越来越认识到当年的改革思路是对的,“所以在司法系统,现在对肖扬很肯定,认可他的改革思路和理念,司法系统的人最有切身体会,律师界对他的评价也不错。”
2018年春节过后,罗辑到肖扬家中看望他,那时肖扬身体看起来还不错,但是问他是否还打球,“他说医生不让打了,但是少打几个洞也是可以的。”
肖扬退休后,仍将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用在了钻研法治理论,并在母校中国人民大学招收博士生,抛头露面的机会不多。据《法制日报》报道,2014年在中国人民大学的一次演讲上,肖扬称自己是一个“法痴老人”,并说自己的法律梦还在、法治梦还在。
王公义称,肖扬是一个真正的法学家、改革家,做事有魄力,为人坦荡,与同事相处很好。他大胆启用年轻干部,敢于使用法学功底深厚的年轻专家型干部,在司法部,他启用了一些年轻的副部长、司长、处长,到最高法院后也是这样。
在偶尔出席的一些学术会议上,“肖扬一出面,我们见到他,在座的法律界人士都会热烈鼓掌。肖扬发表讲话时,还是切中实际。”王公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