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受贿6398万海南省农信社原理事长吴伟雄被判15年
据南国都市报消息据记者获悉,4月17日,海南省高院驳回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吴伟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吴伟雄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350万元。
吴伟雄
图片来自南国都市报
吴伟雄简历:
吴伟雄,男,1956年12月8日出生,汉族,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学位,原系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长、党委书记(正厅级)。
因涉嫌犯受贿罪,2018年3月底,已经退休的吴伟雄被海南省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2018年12月27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吴伟雄涉嫌受贿罪一案。
法院审理认为,吴伟雄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6398.4849万元(其中2000万元未遂),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350万元,对已查封的股权、股息、房产等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随后吴伟雄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今年2月,海南高院二审对该案依法进行审理。4月17日作出终审判决,对吴伟雄及其辩护人提出原判量刑过重等上诉理由、辩护意见不予采纳,维持一审的定罪量刑,对部分财产处置依法予以适当变更。
【受贿事实】
1.接受他人赠送房产
李某是琼中一家担保公司的老板,10多年前因为业务往来与吴伟雄相识。在吴伟雄的帮助下,省农信社下属的多家信用社的担保业务都由李某承接,李某一直对吴伟雄心存感激。在吴伟雄告诉李某,他和妻子准备在海口海甸岛一小区购买两套房子,李某“心领神会”,马上订购了两套房,并借钱付清房款,共花了158万余元。之后,按照吴伟雄的意思,李某将两套房屋的钥匙交给了吴伟雄的妻子。后来,担心被查处,吴伟雄交代妻子给李某退还购房款。
2.收受价值2000万股份及4000万股权
钟某魁、潘某平与吴伟雄相识多年,算是老朋友。在吴伟雄的帮助下,钟某魁在承接工程、申请银行贷款等方面都得到关照。钟某魁也投桃报李,在听说吴伟雄夫妻想在北京买房,他拿出150万元现金。逢年过节给吴伟雄的拜年红包就送了90万元。此外,他还让吴伟雄以他人名义持有临高西部港湾公司价值2000万元股份。担心被查处,吴伟雄收受潘某平海口农商行价值4000万股权的时候,同样是通过他人名义持有。
2018年3月,已经退休的吴伟雄因涉嫌受贿被省监察委留置。案发后,吴伟雄的家属退赃240万元,涉案的3套房产被查封,涉案股份、股权被依法冻结。
【案情回顾】
2018年12月27日,海南省农信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吴伟雄涉嫌受贿案在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吴伟雄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吴伟雄被控受贿6398万余元。
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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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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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吴伟雄2000年至2017年在担任海口市政协副主席兼海口市罗牛山农业综合开发区主任,罗牛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海南省农信社理事长、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发包、担保业务合作、银行贷款审批等方面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398.4849万元。其中收受李某两套房产,价值158.4849万元;收受钟某魁现金240万元以及临高西部港湾公司价值2000万元股份;收受潘某平海口农商行价值4000万元股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吴伟雄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吴伟雄及其辩护人进行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意见,吴伟雄作了最后陈述。
编辑马浩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