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保定清苑:引进人才最高可获50万购房补贴
新京报快讯(记者张建)今天(4月19日),新京报记者从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获悉,该区于昨日发布关于印发《保定市清苑区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若干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符合政策要求的相关人才可获得最高50万元的购房补贴。
该通知明确,优惠政策所指人才,是指在清苑区行政区域外和国(境)外引进的人才或团队,主要包括诺贝尔奖、菲尔兹奖、图灵奖等世界知名奖项获得者,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发达国家院士,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开拓能力的企业家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技术能手等;其他国家级、省部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科技创新、经营管理人才,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以上学位人才;具有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人才;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本科学历人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具有一定特殊技能、专长,持有相应专业执业证书的技能人才。
通知进一步明确,将积极推进人才安居工程,支持产业园区自建人才住房。其中,第一类人才可在该区购买一套自用商品住房,一次性给予购房补贴50万元;第二类人才可在该区购买一套自用商品住房,一次性给予购房补贴25万元;第三类人才可在该区购买一套自用商品住房,一次性给予购房补贴10万元;第四类、第五类人才可在该区购买一套自用商品住房。对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人才的子女、双方父母均可在该区购买一套自用商品住房。各类人才及子女、双方父母购买的商品房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政策自2019年1月1日开始试行,试行期为一年。
记者注意到,2017年4月15日,保定市清苑区发布限购政策,暂停向拥有该区1套及以上的非该区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及以上本区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该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此次新政实施后,符合要求的相关人才将被允许直接购房。
值得一提的是,保定清苑区此次一举超过石家庄正定县和石家庄市新政中的人才购房补贴数额。2018年4月,石家庄市发布新政明确,符合条件人才在市域内购买首套自用商品住房的,不受住房限购政策限制,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博士15万元、硕士10万元、学士5万元)。2019年3月,正定县人民政府发布新政明确,符合条件的人才在正定购房可获30万元补助。
新京报记者张建编辑武新校对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