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西餐业协会被限期整改,秘书长被撤换
新京报快讯(记者陈琳)因存在未按照规定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以及印章管理混乱等问题,北京西餐业协会被北京市民政局要求在4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对社会进行公开。新京报记者今日获悉,北京市民政局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北京西餐业协会撤换秘书长许萌。
据悉,自4月12日起,北京西餐业协会法定代表人(会长)魏青通知协会副会长、常务理事,于4月18日召开常务理事会,《通知》中透露: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该协会秘书长“许萌没有代表西餐业协会的资格,由于许萌的任何言行导致的后果均由其个人承担责任。”
4月18日下午,在北京西餐业协会召开的常务理事会上,魏青晒出了《北京市民政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透露了会长魏青与秘书长许萌纠纷的起因,《决定书》显示:当事人(北京西餐业协会)于2012年4月将住所由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XXX处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玲珑天地XX处并对外使用,但至今未到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责令整改通知书。
北京市民政局称,北京西餐业协会秘书长许萌不交还协会证章给法定代表人魏青接受市民政局调查。同时,许萌未经理事会同意,以协会名义签订重大合同,支出重大经费。另外,他还违规接受关联单位干股,年检材料弄虚作假。因此,北京市民政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责令北京西餐业协会撤换秘书长许萌。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修订)》第十八条规定: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另外,《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中包括“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
新京报记者查询了解到,北京西餐业协会法定代表人为魏青,成立于2004年2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XXX处。
据了解,北京西餐业协会是由从事西餐、外国风味餐饮业经营、管理、烹饪、教学、理论研究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厨师、专家、学者、经营管理者等联合起来,共同组建而成。该协会网站也暂时无法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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