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湘西:惩腐打“伞”与扫黑除恶同向发力立案72人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湘西自治州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惩腐打“伞”与扫黑除恶同向发力,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案件。截至3月31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充当“保护伞”及推动专项工作不力等问题线索322件,已办结151件,在办124件,移送扫黑办和公安机关查办70件,立案处理72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州纪委监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委决策部署,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把手”统筹部署,靠前指挥,一线督导。
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建立了领导联片包案制度,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巡察工作重点。加强与政法机关的联系协调,完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和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双向移送、查办结果反馈等机制。各级纪委监委对“保护伞”问题线索做到优先审批、优先处置、优先办理。加强对个案的核查清零工作,特别是对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撤案、取保候审、不捕、不诉、缓刑、免刑等情形进行重点清查。
同时,为促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见成效,加强督查力度。州纪委监委组织督查组分赴全州各地,深入各职能单位,深入企业矿山,到乡进村入寨,下沉基层一线,采取实地察看、查阅资料、谈话了解、走访群众等方式,对地方、行业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和行业主管单位“一把手”实行责任倒查。
通过督查,各地各部门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全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州组织部门通过村级换届“回头看”,对村(社区)党组织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摸清软弱涣散基层组织,排查处理53名村(居)“两委”成员,其中撤职23人;吉首市拓宽线索来源,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加大有奖举报力度,充分调动群众举报的积极性;龙山县切实履行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线索摸排、移送、反馈机制;永顺县开展全域线索摸排,村居对乡镇负责、乡镇对县负责,一级抓一级,全力抓好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线索摸排工作。(湘西自治州纪委监委肖彬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