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派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推进纪检监察协作区工作提质增效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协作区自去年10月份成立以来,由派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统一指挥、协同办案,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和效果有了明显提升,协作区的功能及作用初显。截至三月底,派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及厅属各单位纪委共受理信访举报38件,干部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可度、信任度明显提升。
针对甘肃省交通运输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监督主体单位及监督对象多、监督力量不足、分散等监督难题。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党组、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探索建立了协作区制度。为节约时间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便于就近联系、方便工作,将地域相近、行政区划相邻的系统各单位划片成立了兰州、陇东、陇南、河西西片、河西东片五个纪检监察协作区。
4月9日,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协作区工作交流研讨培训推进会在白银召开,派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组长,五个协作区成员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参加,会议贯彻落实了协作区制度安排,就前阶段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了汇报、交流研讨和总结,确定了下一阶段工作方向及重点,以把握好精准目标导向。
白银协作区工作会议期间还组织全体参会人员赴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如何围绕中心工作、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正确处理“两个责任”关系的具体做法进行了学习观摩培训。为了提高协作区人员的监督执纪水平和业务能力素质,协作区确定了“请进来,走出去”学习培训模式,各协作区定期邀请党校教授、业内人士和长期从事党务、纪检监察经验丰富的同志为协作区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定期组织人员到工作开展好的兄弟单位及行业观摩学习,以提高协作区工作人员的能力及办案水平。
此外,5个协作区定期轮邀请相邻的协作区召开小范围内的工作交流研讨,就阶段工作,本区域内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下一步打算、工作推进等方面的具体问题进行讨论交流,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协作区成立以来,交通运输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印发了《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明确了协作区工作的主要职责,完善了协作区运行机制的整体构架和运行模式,建立了内部监督考核机制和工作纪律等。各纪检监察协作区普遍印发了《纪检监察协作区工作实施方案》、《协作区办案人员库管理暂行办法》、《协作区办案程序规定》等办法,以制度规范行为。(供稿张明为编辑呼双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