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应孕妇输液药过期:工作失职 涉事院长及相关9人被处理

日期:04-16
央视网过期输液

原标题:官方回应孕妇输液药过期:工作失职涉事院长及相关9人被处理

来源:央视网

央视网消息:近日,陕西西安的一位准妈妈经历了一件揪心事。这位孕妇怀孕六周,出现了呕吐症状,到当地长安区妇幼保健院检查,按照医生建议进行输液,不料输到一半却发现所输药液已过期3个月,此事引发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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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介绍,发生这种事情对医院来说确实不应该,也不允许发生。对于此事,他们已经开始处理。此事也表明医院管理方面和平时对职工的教育,以及对当事医护人员的培训,各个方面都可能存在一些漏洞。并表示,他们已经从各个科室和人员以及管理制度方面都进行加强。

据了解,发现药液过期后,患者到另一家医院进行就诊,经检查暂无不良反应。患者家属称,后期会继续观察,孩子出生后也会做全面检查。

昨天(15日)上午,西安市长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官方微博@长安卫计发布了“关于长安妇保院输注过期10%葡萄糖注射液的情况说明”。

说明称:患者王女士于2019年4月11日17时44分到长安妇保院就诊,入院诊断后给予补液等对症处理。4月12日6时20分左右发现输注的10%葡萄糖注射液已过期,立即终止输液。

长安区市场监管局和区卫生健康局联合对当时输注的10%葡萄糖注射液进行认定,确属过期药品。随后,对区妇保院库房、药房300余种药品进行了全面排查,均为有效期药品。

那么,给患者输入体内的药为何会有过期药液呢?在中间操作环节中为何没有被发现呢?在这份情况说明中提到:

经查,一是由于药房人员将前期柜台的过期液体和新补充的液体混放,工作中履职不到位、不细致,存在未按规定操作的失职问题。二是当班护士未按规范操作,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三是医院在管理过程中存在制度不严、监管不力。

针对此事,对长安妇保院涉事的院长停职、分管副院长免职;其余8人正在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据了解,目前,家属和涉事医院已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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