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天降大狗”砸瘫一年后 还在和整楼人打官司

日期:04-16
张萍大狗厂房

原标题:女子被“天降大狗”砸瘫一年后还在和整楼人打官司

被“天降大狗”砸瘫一年后

女子路过被狗砸成高位截瘫因找不到肇事狗只及主人如今还在和整栋楼的人打官司

2018年4月15日14时许,白云区鸦岗村北禺十四巷一栋厂房下,一只大狗从天而降。路过的张萍被砸中,她瞬间倒地不省人事,大狗随后起身离开现场,不知所终。被砸成高位截瘫的张萍,在找不到狗主的情况下,将整栋楼的房东和租户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一人被砸,全楼补偿”争议不断,如今涉事狗只也再没出现过,而狗主一直无法被确认,案件更显复杂。

一年后,白云区人民法院已第三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其间法院多次召开庭前会议,法官也在现场进行了勘察。该案没有尘埃落定前,“谁该担责”的争辩还在不断持续……

伤者被鉴定为一级伤残关键事实缺失案情更显复杂

张萍(化名)和丈夫张路生(化名)同是湖北省天门市黄潭镇新华村人,他们来广州工作的目的就是赚钱给儿子结婚用。事故发生时,夫妻二人刚到广州一个月。平日张路生打着给建筑物贴瓷片之类的散工,张萍则在家操持家务。

但是,高空坠狗事件让一切成了泡影。张萍被大狗砸中右肩后倒地,随后被诊断为颈椎粉碎性骨折,造成高位截瘫。儿子张立清(化名)得知母亲的状况后,辞了工作来到广州,一边帮父亲照顾母亲,一边为官司的事忙里忙外。

张萍虽然出院了,但由于身体状况一直不好,只能终日躺着,脖子以下的身体无法动弹。

张萍出院后在广州逗留了一段时间,盼着官司快结束,想着回家乡做康复,这样费用可以便宜些,也能缓解此前借债就医带来的经济压力。可是这场官司旷日持久,至今仍未尘埃落定,她只能先回家。

去年12月末,张立清带着母亲坐火车回到了湖北的家乡。离开广州前,张萍去了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做了司法鉴定。今年春节前一周,鉴定结果出来了:一级伤残、护理依赖程度属完全护理依赖。

在法庭上,这份司法鉴定是申请赔偿的重要凭据。张萍明确了索赔诉求: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总共300多万元,其中后期护理费就占了200多万元。

在狗主无法确认的情况下,张萍一方将厂房所有者和所有承租方告上法庭,其申诉理由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以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今年4月11日,白云区人民法院第三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历经多次庭前会议、庭审和法庭的现场勘察,案件中一些事实被调查得更细致。

根据法庭的现场勘察,事发厂房无封闭性管理,也无门禁,其中有多个楼梯直通天台。天台坠狗方向下方为一家电子厂,这家电子厂为了隔热,在坠狗的天台种了花卉瓜果,天台上的防护墙高88厘米。

根据石门派出所给法庭的回复函,显示很多关键事实仍然缺失。

石门派出所展开现场走访和调查,调取相关监控录像,但未发现涉事狗只进入厂房的录像监控过程,附近居民也不清楚该狗有关情况,因而未能查明该狗是否有饲养人、权属所有人。事发后,该狗只一直去向不明,暂不能判断事件是否具有人为因素。目前没有发现涉嫌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况,暂时没有发现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

涉案狗到底是谁的?从何而来?

张萍一方认为,警方未发现涉事狗进入厂房的录像监控,说明狗一直在建筑物内。根据现场勘察,天台上曾发现了一只铁笼,可照常理推断这是狗笼。

厂房业主认为,并非所有直通楼顶的通道都有监控,不排除流浪狗自行上楼的可能。“狗没有项圈,所以不是新养的。即便厂房所有人都否认,村民也会提供线索。”

至于天台上的笼子,业主方表示,天台上没有狗只生活过的痕迹,也没有狗粪便,因而并不能推断这个铁笼为狗笼。

所有被告都表示自己未养狗,且对其他人有无养狗不知情。电子厂表示,所有被告不存在串通的可能。“如果有证据证明养过狗,一定会指认出来,这样就能免除自己的责任。”

张萍一方认为,据监控视频推断,肇事狗只是小型犬,具有被驱赶和抛掷的可能性。

厂房业主则认为,“该狗只目测脚到肩有40厘米,身长70到80厘米,绝不是小型犬。”他们表示,狗是直线下降的,不存在抛掷一说。“若有人抛掷,即便没故意伤人,也应该以过失致人重伤罪追究刑事责任,原告就没有提起民事诉讼的基础了。”

电子厂表示,公安机关已排除了人为因素。他们虽然在楼顶有种菜,但没有妨碍他人,也不能说种了蔬菜就引来了狗,这与张萍受伤没有因果关系。

其他承租方也对狗从天台坠落很疑惑,“狗一般不会跳过一米高的围墙”。

狗是否属于侵权责任法中的“物品”?

《侵权责任法》第87条中规定的“物品”是否包括活物,这是涉及本案是否适用于侵权责任法的关建问题。

张萍认为,狗属于物品范围,这是基本的常理。侵权责任法中的“物品”并没有将活物排除。

厂房业主认为,87条的内涵在于确定侵权人范围,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狗属于厂房,所以该案并不适用于87条。

电子厂一方则认为,物品是没有生命特征的,没有自由意志,可以由人支配。狗是不能随意支配的。并且在侵权责任法中,“饲养动物损害责任”被单独列出一章来,充分说明法律规定的物品不包括活物。他们认为,张萍若要追究责任,应该找到狗主,而非将矛头指向租户。

“如果侵权责任法87条适用本案,被告有何抗辩理由?”法庭也给双方设置了的这样的焦点问题。

业主方认为,厂房已经出租给承租方,业主不是厂房的使用人,不是“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

而电子厂和其他承租方则表示,去年的4月15日是个周日,他们那天都没有开工,但拿出不在场的证据。

在找不出明显过错方时,该案如何做出公正的判决?无论原告还是被告都在期待。

张萍一方说,高空坠物的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如果业主方认为是外来流浪狗进入,需要提供证据。一个健康的人突然遭到人身伤害变成瘫痪,如果苦果只能自己承担,才是可怕的事。

长年在广州为官司奔走的张立清一直很疲惫,也很无奈。“我们也去找过狗和狗主,警方都没有消息,我们还能怎么办?”

母亲是为了自己才来到广州。如今卧病在床的母亲需要父亲全程照顾,家里还有一位奶奶需要赡养,所以他必须撑住。有时候他也不愿去想官司的事,想回到武汉继续工作赚钱。“我想给她做干细胞移植,哪怕身体机能能恢复一点也好,她才47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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