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农民386万保额仅赔64万保险公司:全赔是不当获利
内蒙古农民386万保额仅获赔64万保险公司:如果全赔就是不当获利
据中国之声报道:农业保险是市场经济国家扶持农业发展的通行做法,在我国,农业保险又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些年,随着农业保险补贴逐年增加,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迅速,保障覆盖范围、品种都在快速增长,目前,我国农业保险业务规模已仅次于美国,居全球第二,亚洲第一,但是农业保险发展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
近日有媒体报道,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供济堂镇六合堂行政村的村民2018年投保农作物种植保险,遭遇干旱绝收后,386万元的保额却只能得到64万元的赔付。涉事保险公司如何回应?究竟是赔付不合理还是另有原因?
图为赔付明细。张玮摄
条款规定赔付200元/亩,实际却只得到每亩二三十元
内蒙古四子王旗万亿粮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农民孙彩兵介绍,2018年合作社在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四子王旗支公司购买了农作物种植保险。按照中央相关规定,保费各级政府共补贴80%:“中央自治区等政府补贴的,农户交就是20%。”
合作社购买了一份保额为194万多元的油菜种植保险,承保面积9718亩,还买了一份保额为191万7200元的小麦种植保险,承保面积为9686亩。2018年,孙彩兵种了530亩小麦、332.5亩油菜籽,按农户自己承担的保险费用17元/亩,他的保费接近15000元。
4月投保,5月农户陆续播种。一位姓李的农户告诉中国之声记者:“2018年的5月份开始就播种了,我家播种的有小麦和油菜籽。种了1500亩。”
孙彩兵提供的一份投保告知书显示,保险期内,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及病虫草鼠害造成保险农作物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且旱灾、高温、冻灾、病虫草鼠害、泥石流等损失程度在30%以上的,保险人按照条款规定履行赔偿责任,当时保单上的赔付条款规定旱地小麦和油菜籽均为200元/亩。2018年五六月,当地雨水减少,孙彩兵说当时保险公司来过一次:
“6月初他们中华的保险公司下来查看,这是第一回,那时候上来的小麦苗也出来了,挺好的,但是后来一直下点雨也不行,后来6月初到7月8月就开始干旱,这40多天,8月天气开始高温。”
一个多月没有有效降雨,农作物生长受到了极大的影响,2018年8月初,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第二次来田地里勘查干旱情况:
“八月初他们下来看苗,确定是绝收,苗已经死了,就都翻了,养养地为19年打基础。”
孙彩兵说,确定绝收之后,保险公司于8月6号在村委会大门口张贴了赔付公告,公告上写明的保险金额仍然是200元/亩。
11月份,保险公司通知农户签字领赔付款,但是赔付金额为小麦38元/亩、油菜籽28元/亩。李姓农户表示:
“保险公司说我说,你们的物化成本都没有赔,赔了物化成本我也能接受。如果连物化成本都不赔的话,就是说2019年都没有钱再去买种子买肥料了。”
保险公司:按农作物生长期划分保险金额,全赔就是不当获利
每亩200元的保险金额和实际得到的每亩二三十元的赔付金额,相差甚远,这是如何确定的?昨天下午,中国之声记者联系到了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四子王旗支公司农业保险部一位姓张的经理,他解释,农作物种植险,按农作物生长期划分保险金额和损失率计算赔款。
“200元/亩标准不像寿险,寿命是无价的,寿险我约定就在你这投保了50万,哪家公司再投,都赔。财产险是不一样的,保个本是财产险的初衷,财产险合同是补偿性的,200只不过是约定了一个最高的赔偿金额,各个地方的情况不一样,有些地方这个就能达到200甚至超过200,但是我们当地物化成本就上不了200。所以(赔偿)上了200就是不当获利了。”
按照四子王旗万亿粮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的情况,是出青苗之后绝收,另外农民在干旱之后,将青苗刨了,如果继续种是会有一定的收成的,那么这部分可能的收获也要刨除在外:
“核算我们也做过这个事儿,领导小组下去调研各个农户,它也只能是个平均数。有些农户可能需要61块钱,有些农户可能需要59,但是整体平均下来差不多,我们就是按照物化成本加上损失率,有的为了给第二年的地打基础,他就自己给翻过去了,实际上他不是全损。”
专家:保险公司按比例赔付符合国家规定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农村保险研究所所长庹国柱说,具体的赔付数额需要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核算,但保险公司按照比例进行赔付符合国家规定:
“它整个过程应该分四个阶段,苗期、生长期、开花期,成熟期。它因为你是成本保险,它在每一个阶段他投入的成本是不一样多的。如果他灾害应该发生在最后的这个阶段,是他全部损失了,那么他才赔200块钱,但是对每一个阶段在哪一个阶段发生灾害,比如说苗期,如果发生灾害,他最多赔整个200块钱的百分之30。”
但是,目前的这种农业保险的规定对于农户利益来说,保障显然是不够充分的,只赔偿物化成本,在某种程度上,农民很可能一年都没有收入。
“农民确实是很吃亏的。你比如说苗期短可能还能种其他的,他们叫小日月庄稼,就是生长期短期的庄稼,比如说我改成谷子或者什么东西生长期比较短的作物,如果它在超过一定的时间了以后,它再种别的也不赶趟了,那么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应该全赔他。但是我们国家成本保险,你成本保险那就是我只是成本,只是考虑物化成本,你前期就是小麦种子,你前面也没投多少劳动,其他的物质也没有多少,也没除草,也没有再去管理。这就是有一个对农民有很大的不利,需要我们农村保险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
201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按照增加总量、优化存量、提高效能的原则,强化高质量绿色发展导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庹国柱认为,应该在政府补贴资金与保险公司赔付的平衡中,逐渐找到农业保险由成本保险向产量保险过度的路径: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里也提到了,叫进一步要扩大,他叫大灾保险和完全成本保险。意思就说过去成本保险只保物化劳动,就说种子肥料这些东西,现在把租地成本什么劳动力成本也打进去了,这样的话保险金额就提高了。当然这还是成本保险,如果搞收入保险或者产量保险,比如说到一定阶段了以后,不管只要是绝产了,都按照保险金额全额的赔给农民赔了。所以这个里边的时候是里面有些政策设计上的有一些问题,险种设计和政策导向的一些问题。”
央广记者:周益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