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解决行政执法难题 粪污横流奶牛场终于搬走

日期:04-14
奶牛场如皋市检察官

原标题:公益诉讼解决行政执法难题粪污横流奶牛场终于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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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①:露天粪坑整改前,粪污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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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②:露天粪坑整改后,净土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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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③:4月9日,如皋市检察院检察长孙亚(右一)与案件承办检察官章艾华(左一)在奶牛场原址向该市市委书记张建华(左二)汇报奶牛场整改修复及案件查办情况

“奶牛场可算搬走了,现在恶臭、蚊蝇没有了,又能开窗、晾晒衣被了,儿子媳妇也肯带孙子回老家了!”4月2日,江苏省如皋市某镇,田地里绿意盎然、流水淙淙,如皋市检察院负责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的员额检察官章艾华第四次来到该镇跟踪回访污染地块修复复垦情况。只见一年前朝她诉苦的洪老太正开心地带着孙子出门遛弯,享受大好春光。见到章艾华,洪老太热情地向她介绍奶牛场搬走后的变化。

4月9日,南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姜永华调研污染攻坚重点问题落实情况,来到奶牛场原址,看到修复后的现场说:“如皋市检察院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主动服务大局,推动执法司法联动,为政府、为百姓解决了难题,案件办得很好!”如皋市委书记张建华现场听取办理此案的情况汇报后,也给予了充分肯定。

就在一年前,奶牛场的污染难题,还让百姓“吐槽”、政府头疼,能开窗呼吸新鲜空气、晾晒衣服被子成了附近百姓的奢望。

投诉奶牛场污染网帖发酵市长请检察支援

2018年4月的一天,“HC牧业有限公司(化名)违规扩大养殖规模、私挖3.5亩露天大渗坑直排养殖粪污、恶臭熏天、蚊蝇四飞、周边群众不能开窗、不能晾晒衣被”的帖子在如皋当地网上发酵,引发舆情。4月7日,正值清明假期最后一天,如皋市检察院检察长孙亚接到市长何益军的电话:“某镇HC牧业公司畜禽粪污污染治理遇上了难题,希望检察支援。”

孙亚第一时间派章艾华等人赶赴现场。4月8日中午12点多,正是人们饭后小憩时间,章艾华等人刚走到通往奶牛场的小路,冲鼻而来的臭味就已令人不由屏息,奶牛场围墙后的景象更触目惊心:占地数亩的露天大粪坑高出地面一米,已经满溢,乌黑的粪污泛着泡沫,虽是4月,阳光下蚊蝇齐飞、嗡嗡作响,因天气炎热蒸腾出的臭味更是令人作呕。检察官沿着一根黑色皮管追根溯源,很快发现皮管透过奶牛场的北侧围墙直通奶牛场化粪池内,其源头正是奶牛场。

刚到现场没一会儿,五六名村民便围了上来,向检察官“吐槽”:“牛圈就靠在我家围墙边上,整日都要闻牛粪的臭味,半夜还要听奶牛场抽风机的噪音、200多头奶牛乱叫,儿子媳妇和孙子放假了也不肯回来……”曾当过多年控申科长的章艾华不急不恼,她拉着身边一位姓洪的老太太的手说:“大妈,将心比心,你们天天闻臭味确实难受。我是如皋市检察院的,今天第一次来。您讲讲到底咋回事,看看我们能做点什么。”几句话就拉近了双方的距离,老人向检察官讲述了自己了解的情况。

经调查,检察官很快弄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该奶牛场最早建于2003年,当时只有五六十头奶牛,2016年换了新老板林某后,扩建牛棚,养殖规模扩大至存栏奶牛260余头。为了减少环保投入,奶牛场一直偷偷向场外南北数里的灌溉渠内排污,水体发黑浑浊还散发恶臭,不仅使村民们无法浇灌农田,还严重影响生活环境。愤怒的村民们前去奶牛场讨要说法,多次发生纠纷。2018年3月,林某和现场负责人曹某一番合计后,雇用工人在奶牛场附近挖出占地约3.5亩的露天粪坑,养殖粪污通过软管泵直接排进该露天渗坑。

按照环评规定,规模养殖场应当距离居民住户至少200米以上,且对畜禽粪污应当实施无害化处置。附近群众不堪其扰,纷纷要求奶牛场搬迁。当地镇政府多次协调,环保、卫生防疫等部门也来过,都没能解决问题。而林某躲在外地,以投资额巨大为由,要求当地镇政府先行支付2000万元的搬迁费;工人们则说自己只是打工的,不知情。

环保邀检察列席案审会破解行政处罚难题

回到院里,已经快到下班时间,检察官们衣服上的臭味还未消散。

“老百姓们一天都住不下去,检察监督一天也不能耽搁。”办案检察官立即将此案立案报批。第二天,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分别被送到了如皋市环保部门与当地镇政府,建议环保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立即查处私挖渗坑直排粪污的违法行为,建议镇政府履行职责。

环保部门对检察建议高度重视,2018年4月16日特邀检察官列席环保案审会,对HC公司养殖粪污污染环境问题进行专题讨论。案审会上,环保部门对如何处罚该污染企业、如何适用法律意见不一、顾虑重重。此前,2018年3月5日,环保部门曾依法对该企业处以1万元行政处罚,HC公司虽然交了钱但拒不治理粪污,隔靴掻痒不解决问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处以停业整顿、罚款60万元的行政处罚,但由于种种原因,处罚一直难以落实。

根据HC公司所挖渗坑的容积、周边水体污染的严重程度,列席案审会的检察官建议对该企业从重处罚。检察机关的支持,增强了环保部门的信心。

然而,2018年5月21日行政处罚决定送达时,案审会上一些人的担忧真的成了现实。面对行政处罚,涉案单位紧闭大门,奶牛场负责人曹某隐瞒身份:“我也是打工的,我不懂。”企业负责人林某则藏匿于外地,致使环保部门无法现场送达处罚决定。环保部门遂请检察官赶赴现场。时隔一个多月,再赴现场的章艾华看到,露天粪坑附近的南北灌溉渠与鱼塘的水质已明显恶化,浑浊、泛着泡沫,鱼塘主反映,这些日子每天都有鱼死亡。章艾华当即建议环保采样检测。

很快,环境检测结果出炉:渗坑周边采样废水中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测定值及粪大肠菌群数、蛔虫卵均严重超标数十倍,不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已造成地下水、地表水严重污染。同时调查查明,奶牛场日常负责人是场长曹某,直接受命于奶牛场老板林某。面对检测结果,曹某自知问题严重,打开大门,签收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宽严相济引导侦查破解“粪污入罪”刑事处罚困惑

检测鉴定数据表明该地块地下水、地表水已严重污染,污染物清理处置等直接经济损失已超30万元,污染修复费用更是达40余万元,同时鉴于群众反映强烈、涉案企业拒不整改,检察官意识到,HC公司长时间大量直接排放养殖粪污远远超越了土地的消纳能力,含有各种污染因子的粪水属于有害物质,并已造成污染环境实害,可能涉嫌污染环境刑事犯罪。检察机关果断建议环保部门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

然而,“有害物质范围无明确界定、难以入罪”是司法实践中面临的困惑,检察官从污染环境犯罪的保护法益、有害物质的认定、直接经济损失、污染实害等方面多重论证,引导公安机关围绕以上几个方面展开侦查,并建议对涉案企业主要负责人林某、直接责任人曹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公安机关于2018年5月27日以污染环境罪对HC公司立案侦查,将一直躲藏在异地的林某抓获归案。

2018年10月,该案移送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章艾华向林某释明“谁污染、谁担责、谁修复”的原则。林某最终认罪认罚,短短15天内就将260多头奶牛全部迁移分散至外地的养殖场,一个月内主动清除了露天粪坑的污染物,根据生态环境修复方案连续70多天自行开展修复地表水与地下水。昔日的奶牛场污染犯罪行为人曹某虽仍然受雇于林某,但已转换角色成了治污者,冒雨在清污修复现场参与、管理环境修复工作。

今年春节前夕,章艾华第三次到现场,跟踪监督查勘清污修复情况。只见原来的粪坑已是一片平整,周边的沟渠、鱼塘水流清澈,该地块已完成修复。同行的如皋市环保局四分局局长杨文峰打趣说:“你说话办事干脆利落,这里的村民叫你‘钢炮姐’,前些天我在这儿时他们说‘钢炮姐’轰走了臭牛场!”

2月1日,各项检测数据表明:地表水、地下水已超过农田灌溉用水标准并经验收合格。林某自愿向政府缴纳环境损害补偿金15万元,并表示将吸取教训,在其他地区经营的牧场内加大环保设施投入,防止污染环境,真正保护好环境。

2月21日,如皋市检察院根据林某、曹某认罪悔罪态度及环境修复结果,考虑到该企业系镇上的投资大户,在异地合法经营,最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既惩罚了刑事犯罪,又保护企业后续发展;民事方面,涉及与村、镇的土地租用、转租等民事纠纷,检察官积极释法说理,使该企业认识到租用的土地系违法转租,主动向村委会、镇政府退还租用土地,限期清理完毕,从源头上消除了企业与村镇百姓的矛盾纠纷。当天,如皋市检察院对林某、曹某宣布了不起诉决定。

今年1月,在江苏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如皋市市长何益军称赞:“检察公益诉讼为政府解决了行政执法单打独斗难以解决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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