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5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12日,省人大常委会在宁召开贯彻实施《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座谈会。围绕如何实施好这一全国首部不动产登记省级地方性法规,各地各有关部门座谈讨论认为,要加强协作沟通,进行全流程优化,压缩办理时间,构建便捷高效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体系,让企业和群众在不动产登记改革中有更多获得感。
法规助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不动产登记制度是对不动产物权确认和保护的重要基础性制度。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峰枫认为,《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最大限度整合资源,减少政府行政成本,提高登记工作效率,在解决不动产登记一系列重大基础性问题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如对不动产登记作了定义,明确条例的调整范围;明确权属明晰是不动产登记的基础条件,即当事人申请不动产登记时,不动产的权属应当是清晰的;明确不动产登记簿的设立,并从法规层面进一步明确不动产登记簿的作用。这些,为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提供法规上的指引和保障。
我省这部条例总结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以来省内积极探索的经验和成功做法,并将之上升为法规。南京市副市长邢正军认为:“这既是一部改革的法规、发展的法规,也是一部规范的法规、监管的法规,又是一部实用性强、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法规。”
条例为解决一些现实矛盾提供法律支撑。邢正军坦言,南京自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地实施以来,遇到不少迫切需要从法律层面加以解决的新情况,如不动产登记网上办理、部分业务合并办理、信息共享有效性等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群众在非公证继承不动产登记办理过程中等待时间较长,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群众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等。
“这些问题不仅困扰着我市不动产登记条线工作人员,在省内乃至全国其他城市也存在这些共性问题。”邢正军说,新条例创新并简化登记程序,积极总结吸收各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经验做法,为全省不动产登记工作提供坚实法律支撑。例如,对涉及不动产登记的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明确九种可以单方申请的情形,避免不动产权利人无法申请登记的情形。同时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具有及时办理首次登记的义务,并赋予登记机构对企业逾期登记处罚的权力,避免出现新的历史遗留问题。
条例对解决农村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规范登记工作作了规定。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刘聪表示,将根据条例要求,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依法推进缺乏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农村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提高不动产登记发证率。另外,省自然资源厅还将在农村不动产登记中注重平等,保护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并结合第三次全省国土调查工作,今年完成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査一半以上的任务,2020年前完成全部调查工作,夯实农村不动产登记基础。
强化管理,防范一房多卖
房屋交易管理是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基础和核心,也是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环节。省住建厅副厅长范信芳表示:“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落实中央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强化分类指导、因城施策,督促地方政府切实履行‘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要求。”依据条例,省住建厅将加强相关配套政策制定,督促指导各地进一步梳理、再造房屋交易流程,加强房屋交易管理,保证交易与登记安全便民,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序推进,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工作量大、关联性强,做好相关工作衔接,是保障房屋交易安全、维护房地产权利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范信芳表示,将针对部分市、县(区)在具体操作上还存在衔接不畅,影响交易和登记效率的实际情況,加大指导督促力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强化部门协调和对接,并按照方便群众办事、保障交易安全、提升管理效率的原则,扎实推进房屋交易与登记工作有效衔接。
范信芳还表示,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实际,省住建厅将加强对新建商品房、二手房,以及政策性住房的交易活动的监管,“实时将依法办理的房屋转让、抵押等相关交易信息推送,提供给不动产登记机构,并根据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登记信息,强化产权管理,有效防范一房多卖、已抵押房屋违规出售等行为的发生,确保交易安全”。
登记便民,提升互联互通水平
即将实施的条例突出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的导向,如“房屋交易、纳税、登记一体化”、“一窗受理、集成办理”、简化不动产登记申请程序、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利用互联网技术给当事人提供便利,通过立法确认和固化“不见面”改革成果;创新组合登记,省去二次登记申请手续等。
“这些措施写进条例,就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吴峰枫表示,许多条款需要多个部门、相关单位联动配合,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将引导推动这些部门和单位在资源上相互融通、在设施上相互共享、在服务上相互配合,并推动建立政府与相关部门单位的协调机制,共同研究分析难点矛盾,及时协调解决具体问题,进一步提升无锡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刘聪表示,省自然资源厅将严格落实条例关于一般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的要求,加快实现3个工作日内办结。邢正军表示,将对照条例,细致梳理南京市现行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申请材料,全面优化流程、精简申请材料,优化服务举措,拓展不动产登记“互联网+”业务范围,推广不动产登记“网上办”。
本条例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提供法律依据。刘聪表示,省自然资源厅将推动“线上登记”全省全覆盖,加快实现具备条件的不动产登记类型“不见面服务”,还将加快建设电子证照库,加快在江苏政务移动端上线不动产权属证明应用程序,实现个人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依法查询。
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必须消除“信息孤岛”。范信芳表示,省住建厅将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与房屋交易管理信息平台相互对接,并通过交换接口、数据抄送等形式,实现实时互通共享,确保相关业务办理的连续、安全、便捷。“对现阶段尚未完成平台对接的,加快推进相关信息整理、入库和信息系统建设,对能够通过实时互通共享取得的信息,不要求群众重复提交,切实把‘3550’目标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