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要求严查瘦肉精 一经确定通报公安机关

日期:04-12
兴奋剂农村部瘦肉精

原标题:农业农村部要求严查瘦肉精一经确定通报公安机关

新京报讯(记者张静雅)4月11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了《2019年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方案》和《2019年屠宰环节“瘦肉精”等风险监测方案》通知。其中要求,选取不同经营规模的屠宰企业进行检测,确定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牲畜及产品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处理。

“瘦肉精”在医学上称为“盐酸克伦特罗”,既不是兽药,也不是添加剂,是肾上腺素类神经兴奋剂,是严重危害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安全的毒品。这种兴奋剂早期仅在医学上用于急救和肺科病(主要是平喘)。因为该种兴奋剂在动物体内,对营养物质具有重新分配的作用,能促进动物生长、提高瘦肉率、降低脂肪沉积、提高饲料报酬等作用。一些不法商贩则会给牲口喂食“瘦肉精”以求牟利。

北大医学部博士生徐洪俊表示,“瘦肉精”属于非蛋白质激素,耐热,使用后会在猪体组织中形成残留,尤其是在猪的肝脏等内脏器官残留较高,食用后直接危害人体健康。对人体会产生多种危害:出现肌肉震颤、心慌、战栗、头疼、恶心、呕吐等症状,特别是对高血压、心脏病、甲亢和前列腺肥大等疾病患者危害更大,严重的可导致死亡。“所以在食品中是不能出现这种兴奋剂的。”徐洪俊说。

就此,4月11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下发的通知,要求相关负责单位选取涵盖自营、代宰、混合经营等不同经营模式的企业,通过对猪尿、牛尿和羊尿的采样来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待宰猪(牛、羊)或其产品可进入下个屠宰生产流程。如果结果为阳性,则阳性的牲畜及产品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通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记者在通知中了解到,在检查结束后,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要在2019年4月底、6月底、9月底和11月底前将监督检测情况(含本省自检情况)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则要求分别于2019年5月底、7月底、10月底、12月底前将分析报告报给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同时,全国将开展对违法添加物及药物残留等风险监测样品(动物肝脏和尿液)和快检产品的采集。取样企业以省为单位,每省要监测2个以上地(市),不得少于8家屠宰场。微生物风险监测样品则在天津、辽宁、江西3省生猪屠宰场抽取,每省选取生猪屠宰场2家进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和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在2019年上下半年将各开展一次风险监测,并于6月30日和11月30日前完成检测工作。

新京报记者张静雅编辑张牵校对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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