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出台纪委监委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

日期:04-12
委机关管理办法纪委

原标题:常德:出台纪委监委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

近日,常德市纪委监委出台《市纪委监委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对反映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管理。

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基础上,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问题线索由案件监督管理室集中管理的原则:对于信访室归口受理的信访举报,及时转送案件监督管理室;市纪委市监委有关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区县(市)纪委监委发现的问题线索,区分受理范围,在5个工作日内移送或备案到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接收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巡视巡察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市直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

针对问题线索承办部门有时存在的线索处置程序不规范、理解不到位等问题,制度要求,问题线索涉及对象较多或多个部门管辖的,按照反映对象级别、违纪违法行为主要发生地等情况确定线索接收部门;承办室对问题线索的分办意见、处置意见提出变更的,须按程序再次提交执纪监督专题会研究;纪检监察室之间的问题线索移送,须按程序提交专题会议研究。

为防止问题线索出现久拖不办、久办不结等现象,制度明确了问题线索受理、分办、移送、处置等各环节的时限要求。比如,采取谈话函询处置方式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发出《函询通知书》;须优先办理的初步核实问题线索,应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初核。对于即将超过办理时限的,案件监督管理室采取督办会议、电话告知、发函提示等方式进行督办,并于每月初通报。

落实保密纪律是制度强调的一个重要方面。因工作需要到案件监督管理室查询问题线索相关情况的,须填写审批表,经领导批准以后方可查询。(常德市纪委监委张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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