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畜禽禁(限)养区划定和关闭搬迁整改工作全部完成

日期:04-12
文山州畜禽养殖场

原标题:文山州畜禽禁(限)养区划定和关闭搬迁整改工作全部完成

3月20日,记者到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就畜禽禁(限)养区划定和关闭搬迁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实地采访时了解到,该州畜禽禁(限)养区划定和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小区)关闭或搬迁整改工作已于去年9月底全部如期完成。

20日下午,记者驱车来到文山市城郊,先后走访了茶安综合养殖场、王参辅养猪场和灰土寨八哥洞养殖场等被列为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限期关闭搬迁整改的畜禽养殖点,只见以上畜禽养殖场均已关闭,大门紧锁,因已有半年时间不经营,有的养殖场内长出了杂草,大门上钢筋铁丝锈迹斑斑,圈舍墙体已敲碎,一片狼藉,冷冷清清。

“项目启动以来,我们严格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和中央、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问题进行整改落实。”随同采访的文山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陶林告诉记者,全州共划定禁养区面积为4603.9平方公里,共划定禁养区1418个(片),认定禁养区内需关闭或搬迁规模养殖场(小区)共125户,目前,各县(市)畜禽禁(限)养区划定和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小区)关闭或搬迁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

据介绍,文山州畜禽禁养区关闭搬迁工作分两步走,一是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要求,该州于2018年4月18日以州人民政府文件印发《文山州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实施;二是全州禁养区内需要关闭或搬迁的养殖场(小区)确定后,各县(市)及时启动“一场一策方案”“补偿方案”等。截至2018年9月27日,全州禁养区内125户规模养殖场(小区)全部实现了关闭或搬迁。

“工作中,我们加强领导,高位推进,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实施方案可操作性强,加强督查,压实责任,严肃执纪问责,有力有序促进了我州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小区)的关闭或搬迁工作顺利推进。”陶林表示,下一步,将加强指导和服务,加强禁养区监督管理,确保不出现“复养”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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