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中院四年来共审理涉保障性住房案件155件

日期:04-12
保障性住房案件一中院

原标题:北京一中院四年来共审理涉保障性住房案件155件

北京商报讯近年来,保障性住房得到较快发展,但与之而来的矛盾纠纷也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4月11日上午,北京一中院举行涉保障性住房纠纷审判工作情况新闻通报会。数据显示,2015年1月-2019年3月,北京一中院共审理涉保障性住房案件155件。

从案件类型看,涉保障性住房案件涉及经济适用住房、公租房、廉租房、自住房、限价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从案件占比看,涉经济适用住房的案件占比64%,涉公租房和廉租房的案件占比32%,涉自住房和限价房的案件占比4%。从数量趋势看,涉经济适用住房案件的数量呈下降趋势,涉公租房案件的数量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占涉保障性住房案件的比重逐渐提高。从案由分布看,北京一中院审理的涉保障性住房案件中合同纠纷占比69%,物权纠纷占比18%,婚姻家庭纠纷占比13%,合同纠纷占比近年来呈不断升高的态势。

据介绍,总体上,涉保障性住房案件呈现出五大特点:政策法律性强,案件数量的增幅变化与相关政策的出台调整高度吻合;违约情形多样,明确的政策规定下,转租、欠租、骗购、违规交易等均有出现;家庭因素复杂,家庭因素影响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和权利分割;公共属性突出,相关案件与社会公共利益联系密切;社会关注较高,极易成为热点问题。

从目前审理的案件看,涉保障性住房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突出,表现在违规转租牟利、拒不交纳租金、非法占有房屋、违法违规骗购、违规提前出售五个方面。北京一中院结合每一项法律问题准备了一个典型案例,并围绕具体案例,向涉保障性住房案件相关各方进行提示:受保障群众要依约使用房屋,及时交纳租金,自觉申报资格变化,提供个人、家庭的真实资料,严格遵守关于保障性住房的限制规则;保障性住房产权单位应当强化提示告知,严把资格关口,在合同中详尽约定权利义务,依约动态管理,及时收缴租金,法定期间行使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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