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二中院在全国法院第三十届学术讨论会上再创佳绩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全国法院第三十届学术讨论会评选结果,二中院学术排名在全国400多家中级法院位列第七。
在该届学术讨论会中,二中院干警参与学术研讨的积极性进一步高涨,共75人申报参加,报名人数创历年之最。根据市高院发布的获奖名单,两人合写按一人0.5篇计算,最终完成论文65篇,被市高院向最高法院推荐的有10篇,在全国获奖的有4.5篇,其中二等奖1.5篇、三等奖2篇、优秀奖1篇;在全市获奖的有24篇,其中一等奖1.5篇、二等奖3篇、三等奖6.5篇、优秀奖13篇,获奖论文总得分56.5分。该院本次报送论文数量、获奖论文篇数及总得分均位列全市第一,被最高法院和天津市高院分别评为“组织工作先进奖”、“组织工作先进单位”。自2012年以来,该院学术排名在全国中级法院中始终保持在前列,七年间六次被最高法院评为“组织工作先进奖”。
二中院在全国和全市法院学术讨论会上再次取得佳绩,主要在于采取了以下六方面举措。党组高度重视,建设学习型法院。院党组高度重视学习型法院建设,把学术调研作为建设学习型法院的重要途径,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调查研究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强调研工作培养高层次审判人才的若干意见》,在全院营造了浓厚的学习研究氛围;院、庭领导积极带头撰写学术论文,起到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强化管理机制,做好督促保障。认真组织作者参加全市法院学术研讨工作动员大会、学术讨论写作研修班;职能部门分阶段督促写作,实时跟踪写作进度,对论文作者在写作时间上给予充分保障,处理好工学矛盾;收集整理近年来的获奖论文,提供中国知网数字图书馆外网帐号。重视人才培养,提升调研能力。从该院调研人才库选拔突出人才,培养重点作者,确保学术论文写作的参与率;积极动员青年干警广泛参与学术研讨,着力培养新人写作能力,组织经验丰富的“老作者”与“新作者”之间的互动交流研讨,促进人才队伍建设。完善考核方式,健全奖励机制。坚持物质与荣誉激励并举,落实课题专项经费制度,学术研究成果每年在全院通报,将干警调研成果情况纳入业绩考核范围,在年终评先评优和职务职级晋升当中有所体现。搭建交流平台,促进学术研讨。邀请天津法官学院和天津高校专家教授来院讲座,围绕课题和论文的选题、写作等方面对论文作者进行“一对一”指导授课;在院内网即时通讯系统以及微信平台上建立学习交流群,共享研究资料,交流学术观点。加强成果转化,助推法院调研。在该院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客户端搭建成果展示交流平台,不定期刊登优秀调研报告和论文,同时充分利用该院刊物《滨海司法》和《第二中院审判研究》,优先刊载参加学术征文的论文和相关研究成果;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向全国和全市刊物推发优秀学术文章,促进干警与各地法院同仁的交流学习。
今后,二中院将在总结好经验做法的同时,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大兴调研之风、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指示要求,充分发挥学术调研工作为审判执行服务的职能作用,统筹做好审判和调研工作,把深化调查研究工作作为提高司法能力和建设过硬审判队伍的重要途径,以更加主动担当作为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术调研,再接再厉,力争取得更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