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被死亡”遭销户老妇恢复社保 县公安局人社局道歉

日期:04-10
老妇人社局社保

原标题:河北“被死亡”遭销户老妇恢复社保县公安局人社局道歉

新京报讯(记者寇家祥王瑞文)今日(4月10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灵寿县委宣传部获悉,此前报道的河北灵寿一老妇“被死亡”遭销户两年社保未恢复一事有了新进展。目前,尹某某社保系统信息已恢复,今日15时前已发放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金。县公安局、县人社局、慈峪镇已向尹某某及其家人进行诚恳道歉,取得当事人及家属认同。

2019年4月9日,新京报网刊发《河北灵寿一老妇“被死亡”遭销户两年社保未恢复》文章后,灵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书记宋存汉立即做出指示,要求“迅速成立调查组进行核实,诚恳接受媒体监督,并举一反三迅速整改,待情况核实后对相关人员启动问责”;县长冯素伟、县委副书记于燕红先后紧急召开调度会,组织县公安局、县人社局、慈峪镇等相关部门,对报道内容进行调查核实,迅速处理存在问题。

一、尹某某户口被注销情况

2017年8月灵寿县公安局慈峪所根据上级要求,对辖区疑似死亡未销户人员进行核实,尹某某是其中之一。2017年11月17日,户籍民警根据相关手续办理了户口注销。2018年2月当事人家属发现此情况后向慈峪派出所反映,户籍民警确定尹某某健在情况后,立即对其户口进行了纠正补录。

二、尹某某社保未正常发放情况

201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启动以来,尹某某养老保险待遇一直正常发放,2018年4月上级下发疑似死亡人员名单中有尹某某的信息,4月份安排乡镇社保所落实,经乡村核实本人健在,并于6月29日出具了乡村及派出所证明,社保局于7月恢复其待遇发放,当月又收到的上级下发疑似死亡人员名单中还有尹某某的信息,安排乡村再一次核实,恢复手续一直未报。按河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社保局于9月份暂停其发放养老保险待遇,2019年3月29日社保局收到乡镇报来尹某某恢复手续证明,4月9日系统信息恢复,4月10日下午3点前即可正常发放。

发生这一问题,主要是由于公安、人社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作风不严谨、不细致,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上级单位之间沟通不够、协调不及时,造成实际情况与系统信息不一致,使尹某某多次被列入疑似死亡名单,对当事人及时申领城乡居民养老金造成影响。下一步,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以此问题为警示,组织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对民生保障领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大排查、大整治,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落实,切实保障全县群众的合法权益;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等部门健全信息协调沟通机制,保障信息实现共享;根据调查情况,启动问责机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问责。

新京报记者寇家祥王瑞文编辑白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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