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员口述:“996”工作制并非整体性的“敌人”

日期:04-10
程序员工作制黑名单

原标题:程序员口述:“996”工作制并非整体性的“敌人”

【编者按】寒冬是一名有五年工作经验的高级程序员,曾担任某网络安全产品的客户端研发。也是“996.ICU”事件的一个细致的观察者。这篇带有评论和分析性质的文章,并不标榜能够代表一个群体的声音,寒冬能够代表的也是基于他观察到的有限信息和其价值观的某种“偏见性观点”。我们希望提供一些不一样的声音,一种能够补充现有观点的看法。

寒冬个人支持对“996”工作制的抗议,并且分析了它在今年出现的合理性,与此同时,寒冬认为,事情的发展有了一些偏激的成分,对它的解读也有了一些偏向性。“996.ICU当然不只是要吐槽而已,它不是微信杠杠群,但初始阶段还是比较轻松戏谑的,而如今的诉求则越来越严肃了。”寒冬说。

【以下为口述内容】

我所在的公司是一家软硬件兼有的网络安全设备提供商,我的团队一共6个人,负责这套信息安全产品中客户端的研发。

按照招聘JD的说法,我算一个高级程序员吧,如果把我们的工作比作盖房子,我是负责框架的搭建,我会写这个代码里的一些关键的类,包括程序结构的设计,而我团队里的同事们会去补充那些具体的内容。就是说,我虽然负担了一部分的管理工作,但我主要的工作还是写代码。

我们是半弹性工作制,即没有明确的到岗时间,只要你一天的打卡时间超过八小时就是符合公司规定的。我们公司的工作制度并没有一个明文规定的“996”,但是在项目比较紧急的情况下,一周70个小时的工作时间还是很常见的。

劳动者有天然的弱势地位,但也并非毫无选择权

在涉及劳资双方关系时,有一种朴素的观点,那就是资本是很容易联合的,而劳动者之间天生是竞争的,加之资本能够抵抗风险的能力比劳动者个人更强,因此劳动者在和资本资方议价时,天然处于不利地位。没有资格跟公司议价,很多人认为这是“996”制度存在的本质原因。比如有人面试时明确拒绝加班而被淘汰。我承认,这样的情况确实不算罕见,但也并非全部事实。在实际工作中也不难发现,资本与资本之间也存在竞争,这种竞争会赋予劳动者一定的议价资格。不然,猎头的工作也就不那么值钱了。

换言之,程序员们实际上是有选择权的,他们可以在996的工作制和955的工作制里面做选择。大部分程序员并不是被逼无奈,身不由己受到压榨。抛开那些在合同上或者宣传上被欺骗的情况,选择“996”公司的人,实际上是认可了over work over pay的理念。我刚成为程序员的时候,选择了一家“996”的公司,而我室友也是程序员,他在一家国有企业做ERP,是一个很标准的955。当时我们两个起步的时候大概是有50%的差距,比如他薪水是20万,我的薪水就是30万。

当然,上面说的是互联网行业繁荣的时候。今年互联网开始进入寒冬,程序员的选择实际变少了,即议价空间变小;甚至有些公司是原来没有“996”,现在反而执行“996”的方式逼迫一部分人离职。这些可能是今年“996”的话题忽然变得更加尖锐的客观因素。

“996”不是一个整体性的敌人,它也不是铁板一块

抛开over work over pay的理念,实际上我们公司的很多人也在Github上的“996.ICU”页面吐槽了。Github网站本来是一个托管代码的网站,是一个公共的代码仓库。当然这上面也出现过不少带有某种诉求的表述。“996.ICU”建立的第一天,我在一个技术博客上看到了链接,随即就点过去了。我的感觉是,当时它是以一个很戏谑的方式来陈述这件事的,比如最初的病床标志都是粉色的。当时issue是它的一个大标签,功能是用来讨论话题的(issue是Github提供的一讨论仓库内容的功能,在这个项目里则起到了类似论坛的作用),最初里面大部分的程序员发言都带有自黑的态度,就像码代码的人都会讲自己是城市农民工一样。然而,随着这个项目逐渐被更多的人所知,它开始变得越来越严肃了,演变成了一个抗议性的诉求。

我也会和同事们在茶余饭后聊这个事儿,我们发现,很难把“996”工作制本身视作一个整体性的敌人去对待,因为“996”和“996”也是不一样的。”996”是否可以被接受的关键在于,它是以怎样的方式被执行,是强制的还是非强制的,是事先声明的,还是事先没有声明的,甚至以蒙骗的方式突然执行的?

此外,996有没有换来给员工的一个合理的待遇?这些都是需要具体考量的。我在价值观上是很赞同over work, over pay的,当然我不一定能代表其他人,但肯定是有部分人是认可这种状态存在的。

还有一点,我认为对个人和对企业都是十分重要的。那就是,在996工作制的每周72个小时里,必须能产生价值,即工作中有充分的经验积累和成就感获得。对于一些纯属浪费时间的强迫性劳动,没有人愿意主动参与。

所以,对于996工作制的谈论不应该过于宏观而忽略工作与工作之间,待遇与待遇之间,人与人之间的微小差异。我想一再重申的是,996工作制可接受与否是有很多边界条件控制的,其中一条很重要的就是事先声明,其二,要确实能够产生价值,996才是可以接受的,而不是一刀切下去,说一定所有的人都必须这样,我在这里如果要工作70个小时,我的70个小时是要产生价值的;其三,在公司内部薪酬制度上也得区别开,工作时间久的人跟工作时间短的人,薪水上应该拉开差距。简单地说,劳动者是否基于自己的意愿进行了自由选择(哪怕只是有限的自由),并得到了相对合理的劳动报酬,是996是否能够接受的关键。

“黑名单”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虽然黑名单做得很好,但只是看上去很美,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随着“996”项目的影响力增强,为了能让抗议落到实处,有一些人就发起筹建了一条关于商用代码共享的许可协议,规定只有拥有许可证的公司才能将这些代码进行商用。而“996”的许可协议中将不遵守劳动法规的“黑名单公司”排除在了合法使用者之外。这份黑名单的更新机制还有待了解,一种说法是基于投票结果和社区共识,另一种说法是个人开发者在黑名单页面上增加新的公司名并提交证据,由项目所有者确认将个人开发者提交的页面作为新的黑名单列表。也就是说,这个黑名单并未受到集中化的管理,每个人都可以提交自己的东西上去,然后可以共同建设这个项目。

黑名单上的公司名称是公开的,黑名单基本上涵盖了绝大多数的知名公司。然而,具体谈到这个许可协议和黑名单的机制,我觉得这还是象征意义大于它的实际意义的。

首先,我想明确的是,我不太认可黑名单这种广泛打靶子的行为。正如我之前所说,“996”并非一个整体,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而且,目前黑名单的标准过于简单也过于严苛。比如,如果哪个公司有个别员工不满,他就可以把公司加入黑名单。而这种发泄,有多大程度上能够代表该公司的其他员工的想法,也是值得考量的。

其次,我认为这份黑名单并不会对大公司产生实际的威慑效果,即不会出现资方向劳动者屈服的情况。黑名单虽然做得很好,看上去是一种用技术的手段来对抗传统的积存的权力结构,但实际上很难给公司带来实际影响。即使能够真正拉拢到愿意支持的开发者们把自己的开源项目加入到这个黑名单协议里,大多数公司仍然有许多办法可以继续使用这些代码。

而且,我推测不会有法令性质的文件“一刀切”式地明令禁止“996”制度。再退一步说,即使真的被取消,各大公司也一定很快会发明一个新的制度补上去,劳动者的实际生活状态不会有多大的改善。把A方案取消了,但只要这个公司它有提高生产力,或者是提高生产效率的需要,他一定会想出B方案。当然,这也意味着整个行业生产力不会因为“996”被取缔而下降。

公司管理模式和文化内核的国内外差异

“996”项目发展到今天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那就是国内外互联网企业的管理模式和公司文化的巨大差异。

对于这一代的年轻程序员来说,他们经常和全球行业里的其他人交流。例如,我同学们里面有去微软的,也有在硅谷就业的同学。在聊天和朋友圈我们就看到人家的生活比我们轻松很多的,这种对比很直观。我的同学,今天带着家人出去野餐了,明天做烘焙了,反观自己,根本就没有这样的时间,这基本是国内程序员的普遍状态。

国内外程序员的状态差异主要来源于公司的管理模式和文化内核的差异。必须承认的是,国内互联网行业近年来发展迅猛,但这种激烈竞争和野蛮生产导致管理模式过于简单,而且公司文化也极为匮乏。用工作时长作来衡量工作价值,就是最直接的例子。我有一个开公司的同学,在他的公司就是如果你效率很高,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完成了你全部的工作,就会被认为工作量不饱满,还有余力可以做别的事情;久而久之,曾经效率高的人反而会选择一个磨洋工的策略:我明明可以三个小时把这个事完成,拖着,直到时间耗光。

反观国外的公司,比如Facebook会鼓励他的员工有一部分时间不必做公司分配的工作,而是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再比如国外公司会顾虑员工尝试一些新的语言,新的框架,我们业内称为“新玩具”。花在这上面的时间,也许不会增加当前的工作能力,但很有可能对未来的产品产生好的影响,比如优化一部分功能,或者实现一个漂亮的用户界面。当然,也有可能用不上。在大多数的中国公司,这些尝试被认为是不务正业而被禁止。

对于我自己的团队,我会尽我所能,在能够完成项目进度的情况下,让“小朋友们”尽可能在生活工作中找到一些平衡。我希望他们能够提高效率,然后减少不必要的加班。我现在带的团队里面有一个同事的工作效率非常高,甚至能够比常规的工作时间更快地去完成工作。因为他的性格原因和我具体的管理方式,我实际上采取了一个相对来说比较放任他的状态,鼓励他做一点自己想做的事情。

这些管理模式和文化内核都需要长期积淀而来,所以在国内新兴的互联网企业较为匮乏也是可以理解的。作为业内一员,期待未来中国企业在这方面可以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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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6.ICU截屏图

为什么发起抗议的是程序员?

我自己是土木工程专业出身,毕业之后第一份工作就去了房地产公司做管理培训生。

说实话,两段经历的对比,我认为程序员的工作强度实际上不如房地产行业。作为管理培训生,我会在各部门直接轮岗,然后我在房地产公司创下单周的工作时长打卡打到了104个小时的最高纪录。房地产是一种非常极端的状态,而且即使不考虑这种项目进行到中间节点的极端加班状态,房地产公司大多数部门的平均工作时长还是要远超程序员的。

然而房地产从业者他们没有抗议。这一方面因为他们得到了足够的报酬;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们没有程序员这样的技术能力。程序员在互联网时代是很有话语权的一个群体。例如,前几年就会有一些程序员,在正常工作的基础上,还在经营自媒体,或是很多程序员一边做自己本职工作,一边维护一个博客。新媒体时代作为互联网从业者的程序员天然地拥有一部分传媒资源。搭建一个博客也是很多程序开发者编程学习路上的重要一课,使用业余时间经营博客或者公众号的程序员们自己就手握着一柄新媒体时代的发声筒。

总之,我们今天所面对的劳动时间过长的问题,可能也包括任何其他涉及生活和工作的平衡问题,实际上一代一代的劳动者都面对过。“996”这个事情之所以会突然变成一个社会热点,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程序员对现在的传播渠道比较熟悉,有更强的传播能力,而并非因为程序员比其他行业内的人加了更多的班。

(实习生常嘉亦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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