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顾雏军案终章:“狂人”与“草民”的14年
用大起大落形容顾雏军走过的60个春秋,并不为过。
上世纪80年代,身为大学科研人员的他,因发明格林柯尔制冷剂闻名于业界,随后创办公司又在资本市场长袖善舞缔造了商业奇迹。人生高光时刻,“格林柯尔系”拥有5家上市公司,一度占据我国冰箱市场的半壁江山。
与此同时,顾雏军身上的争议从未停息——“伪劣科学”,“骗子公司”频见报端。
然而,2005年7月,顾雏军在北京首都机场被警方带走,一切就此归零。2008年,顾雏军因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资金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款680万元。
7年牢狱、6年多的申诉,顾雏军终于等到了最高法的判决。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再审宣判顾雏军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资金罪一案,法院撤销部分原判,改判其有期徒刑5年。
从学界“狂人”到纵横商界
1959年,江苏泰州市刚刚与泰县并称泰州县,取“国泰民安”之意。这一年,顾雏军于此地出生。
16到18岁经历上山下乡,顾雏军在泰县农村劳动。25岁那年,他从天津大学热能工程系研究生毕业,随后的三年在母校天津大学热能研究所从事科研活动。
1988年可以说是顾雏军命运的转折点。当年9月,29岁的顾雏军发明了格林柯尔制冷剂和“顾氏热力循环理论”,名声与争议同时到来。
如今公开资料中,格林柯尔制冷剂仍然被称为世界上技术最成熟、最早商品化的新型环保节能型制冷剂。它具有提高设备运行效率,增大设备制冷量,降低用户运行费用的优势。格林柯尔制冷剂可广泛应用于设备制造商新生产的空调制冷设备,也可应用于现有在用空调制冷设备的环保节能替换。它是直接替换R12、R22、R502等最理想的制冷剂之一。
不过,根据《北京青年报》报道,顾雏军在宣告自己发明了能够改写热力学理论的“顾氏理论”后,遭到学界普遍反对。
“(如果理论成立)那是要得诺贝尔奖的”,时任中国制冷学会秘书长曹德胜这样说。顾雏军的研究生导师、天津大学教授吕灿仁则称,顾氏循环是怎么回事,1994年就有定论,“我的看法它是骗人的”。
1994年8月13日,《上海科技报》发表《一个神话的破灭——顾氏循环的前前后后》文章,将顾氏循环称为“伪劣科学”。
按照顾雏军的说法,直到1996年春天,杜邦公司市场部主任公开表态“除了格林柯尔制冷剂是节能产品外,我不相信任何制冷剂是节能的。”由他发明的制冷剂产品地位争论有了最后的结局。
学界上引起轩然大波并不妨碍顾雏军远走他乡经商。发明制冷剂的次年,顾雏军远赴英国创办顾氏热能技术(英国)有限公司,开启了他纵横商界之旅。1992年,顾雏军在加拿大成立格林柯尔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顾雏军的分销业务拓展至美国。
随着顾氏理论的相关纷争逐渐消落,1995年,顾雏军重返国内并创立了格林柯尔制冷剂(中国)有限公司,日后声名赫赫的“格林柯尔系”在此时有了雏形。时至今日,加拿大格林柯尔投资有限公司是该公司的最终受益人。
“蛇吞象”连续上演,“我唯一不缺的就是钱”
2000年7月,下海经商多年的顾雏军,带着格林柯尔科技控股公司在中国香港创业板成功上市。这一年是顾雏军的资本市场元年,随后5年间,其在资本市场“衔枚疾进”。
2001年10月,顾雏军斥资3.48亿元收购科龙电器,后者是当时我国冰箱产业的四巨头之一,彼时“蛇吞象”的收购案引起广泛争议,格林柯尔甚至被媒体称为“骗子公司”。2001年12月5日,《财经》发表《细探格林柯尔》质疑顾雏军,12月6日、7日两天之内,格林柯尔市值蒸发10亿港币。
然而,争议并未影响顾雏军前行。2003年5月,顾雏军又以现金2.07亿元的价格,收购美菱电器20.03%股份,成为美菱电器最大的股东。美菱电器当时同样位列我国冰箱行业“四巨头”。
至此,顾雏军在我国冰箱行业已经占据大半江山。
顾雏军的胃口不止于此。2003年7月,“格林柯尔系”的科龙电器收购杭州西冷集团70%股权,2003年12月,顾雏军以4.178亿元收购扬州亚星客车60.67%的股权,2004年4月,扬州格林柯尔准备以1.01亿元收购ST襄阳轴承厂29.84%的股权,不过双方最终解约。2004年8月,扬州格林柯尔以1.85亿元购得河南冰熊集团旗下的冷藏汽车制造及生产设备、土地及物业(包括债务),并成立商丘格林柯尔冷藏汽车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冷藏汽车。
在顾雏军的持续并购下,格林柯尔“帝国”日益庞大,直至2004年到达顶峰。风头最盛时,“格林柯尔系”控制了5家上市公司,拥有包括科龙、容声、美菱等多个冰箱品牌。
“我唯一不缺的就是钱”“钱不是问题,只要有好的项目,我会毫不犹豫地买下来”,顾雏军当年接受采访时这样说道。2004年,顾雏军成功登上“胡润资本控制50强”。
“郎顾之争”改变命运轨迹
疾进的顾雏军随后被曝在操作方式上问题颇多,其资金亦不足以完成整个布局。
2004年8月,香港中文大学教授郎咸平以《格林柯尔:在国退民进的盛宴中狂欢》为题发表演讲,他在演讲中质疑并揭露了顾雏军相关财务造假问题。
郎咸平说顾雏军的招数为“七板斧”:在收购还没有完成时事先进入董事会,掌控公司,免除原有大股东债务,操作财务数据制造巨亏,收购后再扭亏,接着并购其他公司。
“借鸡生蛋”的方法使得顾雏军处于风口浪尖,并由此引发了民企参与国企重组问题的大讨论,“在国退民进中狂欢”的说法一时喧嚣,而这也引来了监管层的关注。
2005年4月,因格林柯尔涉嫌挪用科龙电器资金,湖北、江苏、安徽、广东四省证监会联合工作组进驻科龙电器;一个月后,科龙电器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06年6月15日,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顾雏军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同时认定顾雏军为永久性市场禁入者。
在这期间的2005年7月,顾雏军在北京首都机场被警方带走,随后包括其在内的9名科龙及格林柯尔高管因涉嫌虚假出资、虚假财务报表、挪用资产和职务侵占等罪名被警方正式拘捕。
顾雏军被拘捕一年多后的2006年9月11日,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向佛山市中院提起公诉,指控顾雏军等人犯虚报注册资本罪、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
2008年1月,广东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顾雏军虚报注册资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和挪用资金三项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680万元。一审判决后,顾雏军提出上诉;2009年3月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
被拘捕之后,顾雏军所控制的上市公司也纷纷出现变故。
美菱电器、科龙空调相继于2006年1月、4月发生控股权变更,四川长虹和海信空调分别成为上述两家上市公司的新控股股东,亚星客车则于2006年7月被前母公司亚星集团从格林柯尔手中回购股份,并在2011年9月进入潍柴集团,成为潍柴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而顾雏军创立的格林柯尔则在登陆香港创业板7年后的2007年正式退市。
襄阳轴承于顾雏军被捕后的1个月发布公告称,襄阳轴承第一大股东襄阳汽车轴承集团已向扬州格林柯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致函,要求解除与其的股份转让合同,原因为“因合同规定的履约条件发生实质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6年多司法申诉之路
虽然顾雏军于2012年9月6日提前获释出狱,但其在2005年已开始被拘留,据此计算,其实际执行刑期为7年左右。
8天后,顾雏军高调出现在公众面前,其在北京召开见面会,称其因伪造的罪证和莫须有的罪名被关押了7年,并举报三名前官员和一名在任官员贪腐。
针对顾雏军举报证监会前官员,当天晚间证监会表示,注意到该举报并欢迎监督。证监会同时表示,各方应为自己的言行担责。
顾雏军在发布会上宣称自己完全无罪,当年法院的判决存在枉法行为,是受到了来自证监会以及广东省某些官员的压力,而这些官员与美的公司之间存在利益输送嫌疑。顾雏军称,美的当时是觊觎自己手中的科龙,“想通过买通官员的手段来达到零成本收购科龙的目的。”
美的随后表示,顾雏军对公司的有关言论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其通过捏造事实并向社会散布的行为已经严重损害到本公司的名誉,公司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随后,顾雏军开始了自己的司法申诉之路。
2014年1月17日,顾雏军提出不服二审判决的申诉获得广东高院受理,广东高院将对是否符合再审立案条件进行审查,这是顾雏军出狱一年多后在谋求“平反”路上取得的首个实质性进展。
当时,面对新京报记者提问“那你的个人职业生涯呢?如果平反了,会东山再起吗?”顾雏军回应称“第一步先是平反,没有平反什么都是瞎掰的”。
2015年6月,顾雏军提出行政公开申请,申请公开2005年证监会对科龙电器启动立案调查程序的主席办公会议参会人员名单、会议表决内容、会议纪要、立案调查理由及立案调查结论等文件。同时,他还申请公开2004年12月1日广东监管局向科龙电器出具《关于对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信息进行自查的通知》中第一项所涉“未结清保函,金融机构:广东发展银行第二营业部,金额:27691.47万美元”的保函出具时间、来源、内容、被担保人信息等。
当时,顾雏军的助理表示,中国证监会及广东证监局以“国家机密”或“内部操作规范”为由,拒绝支持上述申请。“我们认为需要公开,但是他们不公开,我们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半年后,顾雏军起诉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开信息的三个案件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立案;2年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中国证监会向其公开《证券期货案件调查规则》,并在法定期限内向顾雏军公开其在2005年对科龙电器启动立案调查程序的主席办公会议的立案调查理由、立案调查结论、会议举行时间、参会人员名单、会议内容、会议表决内容、会议纪要。
在起诉证监会的同时,顾雏军还于2015年7月起诉海信科龙、青岛海信、海信集团等8被告,要求八被告赔偿他及格林柯尔系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至少489.61亿元;2015年10月21日,广东高法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顾雏军的相关上诉。
在与证监会的诉讼胜诉后不久,2017年12月28日,最高法宣布直接提审张文中案和顾雏军案两起重大涉产权案件,而物美创始人张文中已于2018年5月被改判无罪,并依法返还追缴的罚金和财产。
2018年6月13日至14日,最高法在位于深圳的第一巡回法庭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顾雏军等虚报注册资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再审一案。经过近2天的庭审,法庭宣布案件将择期宣判。
在法庭辩论阶段,检辩双方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顾雏军等及其辩护人均认为各原审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要求依法改判无罪。
10个月后的2019年4月10日,顾雏军等来了最高法对案件再审的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顾雏军等人虚报注册资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决撤销原判对顾雏军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定罪量刑部分和挪用资金罪的量刑部分,对顾雏军犯挪用资金罪改判有期徒刑五年;撤销原判对原审被告人张宏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定罪量刑部分,维持原判以挪用资金罪对张宏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的定罪量刑部分;对原审被告人姜宝军、刘义忠、张细汉、严友松、晏果茹、刘科均宣告无罪。
最高人民法院经再审认为,原审认定顾雏军、刘义忠、姜宝军、张细汉在申请顺德格林柯尔变更登记过程中,使用虚假证明文件以6.6亿元不实货币置换无形资产出资的事实存在,但该行为系当地政府支持顺德格林柯尔违规设立登记事项的延续,未造成严重后果,且相关法律在原审时已进行修改,使本案以不实货币置换的超出法定上限的无形资产所占比例由原来的55%降低至5%,故顾雏军等人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原审认定科龙电器在2002年至2004年间将虚增利润编入财会报告予以披露的事实存在,对其违法行为可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但由于在案证据不足以证实科龙电器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的行为已造成刑法规定的“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后果,不应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原审认定顾雏军、姜宝军挪用扬州亚星客车6300万元给扬州格林柯尔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适用法律错误,不应按犯罪处理,但原审认定顾雏军、张宏挪用科龙电器2.5亿元和江西科龙4000万元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顾雏军及其辩护人提出的科龙集团欠格林柯尔系公司巨额资金的意见,与事实不符,不能成立。顾雏军、张宏的行为均已构成挪用资金罪,且挪用数额巨大。鉴于挪用资金时间较短,且未给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依法可对顾雏军、张宏从宽处罚。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从2000年拥有第一家上市公司至今,顾雏军在资本市场的刀光剑影里5年、在狱中7年、“平反”之路走了6年多,顾雏军会东山再起吗?还是像他在刚出狱时提到的“如若(平反)不成,我就申请出国去做一个物理学教授”。
新京报记者林子肖玮编辑王进雨校对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