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石景山:早提醒划红线严监督节日期间作风更“清明”
“要按照《区纪委区监委关于清明节期间严格纪律要求的通知》中明确的各项纪律,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石景山区纪委区监委第四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罗旭安向驻在单位主体责任办负责同志说到。
石景山区纪委区监委坚持早提醒、划红线、严监督,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让清明节更“清明”。
早提醒,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节日前夕,印发《石景山区纪委区监委关于清明节期间严格纪律要求的通知》。全区各级党委(党组)按照“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的要求,通过召开节前廉洁教育会、发送提醒短信等方式,将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方圆石景山”微信公众号发布《@全区党员干部:绷紧纪律弦廉洁过“清明”》,并及时转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的“以案示纪”系列文章,为党员干部打好“预防针”。
划红线,锲而不舍纠治“四风”。聚焦“四风”新变化新问题,区纪委区监委明确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使用单位公车、私人企业车辆进行祭扫、游玩等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任何形式的吃请、游玩、住宿;严禁在祭扫活动中搞各类封建迷信活动等“九个严禁”的纪律要求,为全区党员干部划出清明节期间纪律“红线”,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信号。
严监督,多措并举加强作风建设。区纪委区监委及各派驻(出)机构坚持守住重要时间节点,主动出击,从严查处顶风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坚持自查与督察相结合、重点任务与节前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将优化营商环境、扶贫领域专项监督执纪问责等与节前“四风”检查有机融合,一查多项、同步监督。通过监督电话、举报箱、“四风随手拍”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快查快办,严肃处理。(文/陈庆尧责编/郭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