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怀化:甩手当“掌柜”就得挨“板子”
甩手当“掌柜”就得挨“板子”
——怀化一起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案例剖析
“责任心缺失,不履行职责,当甩手‘掌柜’,让我挨处分,还让我‘丑’名远扬!”看到自己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近段时间相继被三湘风纪网、怀化廉政网通报“亮丑”,会同县连山乡副乡长刘某辉悔恨不已。
不仅是刘某辉,在该乡危房改造工程实施和验收工程中,共7名公职人员和2名村干部,因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分别受到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2018年4月,有群众举报连山乡规划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主任李某明侵占危房改造资金款等问题,会同县纪委监委对李某明立案调查。调查组进村入户开展调查走访,有群众反映危房改造后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但调查排除了利益输送、以权谋私的情况。可为什么群众会反映危改房的质量差?难道质量真的有问题?
为揭开问题真相,2018年7月至8月,会同县纪委监委组织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工作人员对连山乡宝照村、六黄村,危改房分别随机抽取几户进行工程评审,发现工程量未达标,存在质量问题。
随即,会同县纪委监委,对验收把关不严的刘某辉和县住建局副局长沈某、县危改办工作人员吴某锋等人,立案审查调查。
调查组一面要求连山乡认真做好整改,一面展开调查追根溯源。通过调查发现,2017年6月,刘某辉和李某明参加会同县住建局组织召开的危房改造会议,县里给连山乡下达270个危房改造指标。危房改造指标多,而乡镇没有具有鉴定资质的专业人员。在没有鉴定和调查各村实际危房存量的情况下,如何安排指标?刘某辉向乡主要领导报告后召开会议,根据各村人数多少分配指标。会上,更多的是强调完成任务,对怎样操作、如何确保质量却忽视了。
不仅如此,作为连山乡分管危房改造工作的副乡长,刘某辉将精力放在其他分管工作上,平时对危房改造工作管得不多,更多的是甩给了李某明负责。他既未到施工现场检查和督促,又未了解危改工程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危改户意见,未核实农村危房改造资料,仅听李某明的一面之词,监督管理职责成为一纸空谈。
作为具体抓危房改造的人员,李某明知道时间紧、任务重,完不成危改任务要被问责。为此,他想办法“走捷径”,没有书面函告拟补助危改户补助标准和建房要求,而是直接让有危房改造资质的工程队伍,去找拟实施危房改造的群众告知。
而这些施工队伍更多的是告知群众“帮你家里搞危改,不用你出一分钱,都是国家的钱,不搞白不搞”,群众对危房改造要达到什么标准、国家到底要补助多少钱一概不知,工程施工队搞成什么样子就是什么样子。
在施工过程中,李某明也收到群众反映危改中有质量问题的意见,也去看过一些改造后的房屋,并发现一些问题,向刘某辉汇报过。刘某辉只是要求李某明督促相关施工队伍,对危房改造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但是整改效果怎样?是否到位?一直没有采取过硬措施,并在竣工验收表上,签下了“验收合格”的意见。
2017年12月初,会同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第二组成员、县住建局副局长沈某,与县危改办工作人员吴某锋,到连山乡验收危房改造。二人未按照要求实地开展核查验收工作,在明知一些房子工程量未达标情况下,便在验收表上签写“同意乡村验收意见”的意见,并加盖公章。最终致使少数房子工程量未达标的情况下通过验收。
2018年12月,连山乡少数未达标的危改房,经整改和相关部门评审后,达到了工程质量标准,群众均表示认可和满意。而在危房改造工程实施和验收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公职人员,却给自己的人生打了折扣——刘某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某明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沈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吴某锋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记者肖军通讯员米承实阮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