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村支书被指拘禁小伙7年,警方宜就“不立案”多些解释
据上游新闻报道,29岁的河南安阳小伙田俊杰,自17岁离乡打工后,就与家人失联,在“神秘电话”举报下,他半年前才得以被河南河北两地警方联合解救。他自称被河北沧州市泊头市西辛店乡军王庄村村支书王英军,强迫在其拨丝厂及家中无偿劳动达7年之久,“7年内,我逃了三次,结果都被抓了回来,每次都免不了一顿打骂。”
2018年12月21日,田俊杰及其家属就向泊头公安部门报案,要求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强迫劳动罪和故意伤害罪,追究王英军的刑事责任。但今年3月13日,泊头市公安局下达不予立案通知书,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不予立案。”
“是有……还是没有啊?”小品《不差钱》里,小沈阳那句颇堪玩味的台词,有时候真的挺像是谶语——代言了很多人面对“真相不明型”事件时的心声。就该事件而言,涉事小伙到底有没有被身为村支书的王英军拘禁7年,就成了公众的心头之惑。
毫无疑问,法治社会容不下“将人非法拘禁当做奴工”的暗黑景象。更何况,被指控对象是居于社会治理权力末梢的村支书。所以,尽管此事在事实层面仍待厘清,但在舆论场迅速发酵。
目前田俊杰及其家属和王英军两方的说法,已呈抵牾之势:田俊杰指控对方“强迫劳动、打骂、不让回家”,自己被困7年;王英军矢口否认,称他从砖厂处收留了田俊杰,还表示田俊杰从来没有说过要回家,也没有逃跑过。孰是孰非,还需查证。
但首曝诱导效应,难免会让围观者产生某些“信此疑彼”的倾向。再加上田俊杰家属提供的很多细节也令人寻味,如田俊杰被找到时,“从破屋子里走出来”,“又瘦又小,身上还有馊味。穿得破破烂烂的”,看到亲属“以为要打他,害怕得直往后躲”,这些又在田俊杰“身材瘦削,双眼无神”的真实照片、他住过的小破屋子实景图,以及河南安阳高姓警官的救援情况讲述中得以印证,公众自然会觉得这确实不太正常。
在此情况下,泊头警方对此不予立案,被舆论质疑的箭头对准,也就可以预见。在网上,有些网友还结合地域、身份等因素,认为个中必有猫腻。
通常而言,警方立案与否,有其基于侦查依据和立案标准的考量,公众也不必急着对其审判臧否。但此事涉及的“案情”毕竟够离奇,舆论反响又很强烈,当地办案者宜就“不立案”问题多做些解释,以解公众之惑。
值得细说的是,河北沧州市刑警支队打拐办民警就表示,确有其事,还称“我们确实参与了营救,并且解救成功。”而安阳的高姓警官也说到,“被解救人(指田俊杰)当时住在一间小破房子里,生活条件极差,身上穿的也是破破烂烂的。”
“营救”“被解救人”等措辞,本就有其特定指向。言下之意,田俊杰事发时确实遭遇了困境或险境。跨省解救的情节,联手施救的警方的表述,都让公众对“不立案”生出更多疑问。
鉴于此,希望当地警方对“不立案”的理由做出更详尽的说明和解释,以回应舆论关切。这倒不是先行置否,而是期望真相早些水落石出:该事件中,强迫劳动等情节是否存在,田俊杰在干农活期间有无机会“逃离”,他身材瘦削、穿着破烂背后有无虐待,当地警方有无对那些可疑线索充分查证核实……这些疑问都需要通过缜密调查去廓清。
无论如何,法治不容那些“阳光下的晦暗面”,法治正义也寓于对类似个案的公平处理中。当地警方也不妨通过调查过程、结论的详细公开,让此事引发的争议在“看得见的正义”中消弭。(佘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