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5月1日起调整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
国税总局发布公告,5月1日起调整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相关规定,税收居民个人在境内居住时间由一年调整成183天。
责任编辑:张义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