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警方清除石林兰坪屠宰市场“毒瘤”
去年以来,云南公安机关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锁定一些地方的屠宰市场,挥起扫黑除恶利剑,清除占据屠宰市场的恶势力。
“以前宰一头猪他们收40块钱,后来不收钱了,要求我们把猪头和小肠等部位必须上交屠宰场,这些东西在市场上可卖近200元钱。”在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农产品市场卖猪肉的李先生说,对方在石林县的势力大、范围广,经营者们对这种行为敢怒不敢言。
变相收费,非法侵占了群众利益。原来,2011年,潘某某在石林县经营生猪定点屠宰场,当时按照市场收费标准,每头猪收屠宰费40元。经过几年发展,以潘某某为首的经营团伙逐渐垄断了屠宰市场,并承包了县城大部分猪肉经营摊位。2016年5月,潘某某以屠宰场搬迁为名强行涨价,提出要留取猪头、小肠等部位冲抵屠宰费。屠户们认为这远高于市场合理费用并提出反对。但潘某某强行实施,并扬言不服从就退出当地猪肉市场。广大屠户出于对潘某某势力的畏惧,最终被迫接受。据统计,自2016年至2018年间,屠宰场每日屠宰生猪量在100头左右,潘某某共非法获利226万余元。2018年1月25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响不久,石林县公安局就依法打掉以潘某某等为头目的恶势力团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这些人全部抓了起来,感觉压在头上的乌云被驱散了,现在是朗朗晴空。”李先生高兴地说。
在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猪肉市场一度被李某某垄断,生鲜猪肉经营者只能到他的屠宰场批发猪肉,并采取抓阄的方式决定猪肉,不论肥瘦,没得选择,不服从就会被打。李某某在兰坪县城区经商20余年,为壮大势力,邀约同乡李某某、罗某某等人成立了屠宰公司,在经商期间,长期欺行霸市、垄断市场,不断打压同行,进行以恶护商、以商养恶的违法犯罪。2014年以来,李某某以抓阄方式向经营者强卖生猪肉,强行制定极高的价格,并随意殴打对定价有异议的商户。2018年10月,警方依法对兰坪县民生屠宰厂涉嫌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进行立案侦查,一举摧毁了这个恶势力团伙。
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长期以来,恶势力团伙潜伏在一些地方的集贸市场,意图假借经商等方式将违法犯罪行为掩盖起来,逃过法律的打击和制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公安机关聚焦民生领域,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进行逐一核查、重拳出击、坚决严打,全力守护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