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成立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委员会
为建立多元化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依法高效处理矛盾纠纷,提升金融消费纠纷调解的规范性和司法公信力,切实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南京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大会在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管部11楼会议室召开,标志着南京市在金融消费纠纷第三方非诉解决机制建设方面又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对进一步推动南京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以及普惠金融工作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由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副主任刘燕主持,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管部主任黄向庆、南京市司法局副巡视员王英山出席会议并讲话,人民银行南京分行金融消保处负责人、南京市司法局部门负责人、市消费者协会负责人以及南京市52家会员单位负责人、9名调委会委员、17名人民调解员、6家调解工作站网点负责人等共计百余人参加了成立大会。
会上,南京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常务副会长陈新强汇报了调委会筹备工作情况,宣读了首批聘请的17名人民调解员以及设立的6家调解工作站名单。首批调解员分别来自相关银行、律师事务所和高校,具有较为丰富的调解工作经验和专业素养。同时,调委会本着“就近、便民”的原则,在南京市6个城区分别选择交通便利、符合调解室要求的银行网点设立了6家调解工作站,以调委会的名义规范开展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随后,现场举行了揭牌仪式,由黄向庆和王英山共同为“南京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现场还向首批17名人民调解员发放了聘书,向首批6家调解工作站授牌,标志着南京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正式成立。
王英山代表司法局对调委会的成立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调委会的成立是南京市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的又一次有益探索,对于全面拓宽人民调解工作,必将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同时,他表示司法局将加强对调委会的业务指导和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着力将金融调委会培育成南京市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新典范、新品牌,打造成南京市多元化解纠纷的新平台、新阵地。
最后,黄向庆在总结讲话时对做好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做好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共同为维护地方金融的长治久安和社会和谐做出不懈努力。二是要认真履职,有效发挥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把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开展纠纷调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依法处理,公平公正,以实际行动赢得金融机构和消费者的认可,成为双方沟通和信任的平台。三是要全力支持,为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有效履职提供保障,把这件为民务实的好事做实、做好、做出成效,为南京市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据悉,南京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人民银行总行和分行的悉心指导下,在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管部的牵头协调下,由南京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发起,经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调委会正式成立后,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人民银行和司法局的指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受理和依法调解金融消费纠纷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同时加强日常管理,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通过不断的探索实践和规范管理,力争打造成为南京市金融行业纠纷调解的标杆组织,成为群众信任和满意的示范工程。江南时报全媒体记者王琦
通讯员纪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