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细胞治疗行业面临重大政策变革 监管双轨制惹争议
本报记者朱萍北京报道
在肿瘤临床研究中,包括CAR-T免疫治疗等在内的细胞治疗一直备受关注,被认为是治疗癌症的新突破,并在欧美等发达经济体以多种方式开始进入临床应用。我国医疗机构也开展了大量临床研究,患者希望接受高质量细胞治疗的呼声日益增高。不过,相关部门的监管政策一直在完善中。
3月29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征求《体细胞治疗临床研究和转化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医疗机构作为责任主体,进行体细胞治疗等新技术的临床研究,获得安全有效性数据后,可以申请临床应用并收费等问题。
对该《征求意见稿》,4月1日北京大学医学部免疫学系副主任王月丹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政策还要看执行后的效果。“乐观地说,这个规定有利于加快体细胞治疗的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使患者能尽快获得新的体细胞治疗方案;但如果执行不好的话,可能会导致管理混乱,临床试验出现良莠不齐的问题,比如出现安全问题。”
百富投资总监强松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卫健委为了让民众尽快以合理价格用上细胞治疗,所以开放了医疗机构备案后收费的模式。但这造成了细胞治疗领域双头管理情况。“一方面,药企要花大价钱建立GMP流程,做临床实验,接受药监局严格监管,另一方面,医院可以较低标准生产细胞进行治疗,只要到卫健委备案。两类参与者走的路径不一样,这会造成混乱。”
西比曼生物技术有限公司CEO刘必佐则认为,卫健委此举在于支持年轻科研学者创新、降低患者的医疗成本,但如何规范化的管理还有待研究,并呼吁在符合统一监管标准的前提下,发挥各方优势,产学研相结合,形成一个包含资本、制药企业、医疗机构、监管的良性循环体系,加速新药开发。
医疗机构收费问题受关注
在业内人士看来,上述《征求意见稿》背景实际是患者的需求强烈、细胞治疗日趋成熟以及美欧日已经推进部分细胞治疗进入临床应用。与此同时,中国在细胞和基因治疗方面取得了快速进展。一些医院几年前开始进行首次临床试验,据报道,目前中国针对各类疾病的细胞和基因疗法的临床试验已超过100项。
《征求意见稿》中关于研究费用以及医疗机构收费的问题也引发较大的关注。《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体细胞治疗临床研究不得向受试者收取任何研究相关费用。体细胞治疗转化应用项目备案后可以转入临床应用,由申请备案的医疗机构按照国家发改委等4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有关要求,向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提出收费申请。
国内肿瘤免疫治疗学家、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院长助理任军表示,细胞治疗作为个性化疗法,无法做到完全均一化,国家对此的物价收费也是根据成本和投入,物价部门做相应规定,但给患者做多少个细胞的回输,应该有“量”的概念而不能用“次”。
与此同时,也有业内资深人士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资源及研究费用提出了担忧。
任军指出,若医疗机构从事体细胞新技术的研究转化,必然挤占已经高度紧张的医疗资源。开展体细胞治疗的临床转化,则需要GMP车间、质检机构、储藏场所等,但医院场地空间一直是制约其发展和导致看病难的重要因素,而由于新文件规定的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自身,各家医疗机构势必重复建设这些场地并购买相应的仪器设备,造成资源的浪费。
而关于医疗机构研发经费出处问题,上述业内人士亦指出,药物研发的成本动辄数十亿,仅靠国家的科研经费肯定远远不够。而如果医院自筹的话,对于因医保改革和控费造成收入大减的医院来说,无疑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争议双轨监管
业内人士除了对医疗机构研发费用以及对患者收费情况等关注外,也对未来体细胞监管机构归属问题提出了不同的观点。
在《征求意见稿》中,国家卫生健康委对细胞治疗转化应用项目进行目录管理,与产业化前景明显的细胞治疗产品错位发展。由企业主导研发的体细胞治疗产品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有关规定向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申报注册上市。
对此,王月丹表示可以理解为,“卫建委批的算技术,药监局批的算药品”。在业内看来,这实际是对细胞治疗进行“双轨制”管理。
事实上,对于体细胞的归属及收费问题,一直在调整中。
早在1999年3月26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议通过了《新生物制品审批办法》,并在2002年10月30日颁布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正式将体细胞列为生物制品三类新药。
2000年10月24日,原卫计委颁布了《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试行)》,2001版中,CIK免疫细胞治疗列入其中,为收费提供了法律依据。在2009年6月11日颁布的《首批允许临床应用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中,自体免疫细胞和干细胞都列入其中,干细胞企业自然没有动力投入资金开展干细胞药物研发的工作,为后来干细胞临床应用乱象埋下隐患。
后原卫计委于2011年12月26日颁布了《关于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和应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紧急叫停干细胞临床研究。2015年6月29日,卫计委颁布《关于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将主体责任下放到医疗机构。2016年曝光的“魏则西”事件,终结了细胞治疗收费的时代。
2017年底,《细胞制品研究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出台,重新启动细胞治疗产品的研究和注册申请,并对拟作为药品进行产品化、产业化生产的细胞治疗产品所需具备的条件作出详细规定,符合相关规定的产品即可上市。这也被业内解读为细胞治疗政策上的转折点。
统计显示,新政发布后,我国共有多家企业拿到12张CAR-T临床批件。而业界担心前两年已经明确作为药品管理的细胞治疗是否会实行双轨制管理?
北京艺妙神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CEO何霆便提出,医疗机构是否可以自主决定把CAR-T或类似产品定义为技术,而不是药品?
“无论怎么管,都是为了支持行业合规合法地发展。但具体按照什么标准来,《征求意见稿》并没有明确,需要后期做很多的补充完善。我觉得从行业的健康发展角度来讲,双轨制应该谨慎,否则可能导致本质同样的技术但是应用标准有高有低,带来的是更大的疗效和安全性风险,最终后果只能是患者和支付方买单。”何霆说。
复星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CEO王立群则指出,细胞治疗有高危和低危之别,国际上已经有明确的分类管理路线图,高危产品必须按药品监管审批。
“如对细胞治疗产品以双轨制进行监管,可能会导致行业质量标准以及临床研究规范的混淆,影响行业的规范化健康发展。对于患者而言,只有在严格监管下的CAR-T产品才能保障临床的安全和有效。”王立群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