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参加合作社这么久,你关注自己的成员账户了吗?
新京报讯(记者 张羽 李傲)参加合作社这么久,你是否关心过自己的合作社“成员账户”?这个账户作用很大,比如国家扶持资金,合作社应按“人头”分配;产品的利润,合作社会计要建立明细,“二次返还”给农民。新京报乡村频道记者日前走访了甘肃省陇南市徽县龙兴科技农民专业社,这是今年3月刚获批的“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特意看了看他们的财务管理培训,发现通过财务管理规范化,困扰合作社的诸如利润二次返还、财务制度透明、会计科目记账不规范等老问题,都得到了相当程度的解决。
徽县龙兴科技农民合作社基地示意图。新京报记者 张羽 摄影
国家扶持资金 合作社应按“人头”分配
玉山村是个深度贫困村,距离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县城约9公里,全村223户,共计约823口人。扎根于此地的徽县龙兴科技农民专业社,历经近7年发展,从最早仅有7户注册成员,到如今注册成员达101户,其中还包含了不少周边村的村民成员,通过挖掘当地的土特产品并电商化销售帮助当地脱贫,惠及范围越来越大。
诞生于上世纪50年代初的农村合作社,这些年“老树开新芽”,为激活农村发展提供了新的可行道路,其中合作社的财务管理规范对新时代下的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记者到访时,龙兴科技农民专业社恰好正在进行一次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专题培训。
财务是否规范,每笔钱的收入与支出是不是能让村民了然于胸、心服口服,正在成为一家合作社是否能稳健发展的关键。龙兴科技农民专业社发起人兼理事长郭彩虹告诉记者,“合作社毕竟是从事经济活动的组织,包含了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合作社对外的交易等等,想要长久发展,第一步就是财务管理制度要规范。”
不过,这次村里搞财务培训,更直接的原因在于,此次国家级示范社的入选,除了意味着国家将予以更多的资金支持,也意味着更严谨的制度安排。根据“资金按人头分配”的原则,合作社成员将平分政府的扶持资金,在成员账户中记为“国家补助资金”。
“若不规范成员账户的科目设置,这一资金无法确保落实到每个成员的身上,”作为本次财务制度规范的指导专家,甘肃省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理事张兴堂解释说,“同时这种科目设置要求,还确保了国家资金不发生流失,如果合作社无法继续经营,这部分资金将会转到当地粮委会等部门。”
规范成员账户 总利润六成“二次返还”给农民
培训的另一个目的,在于“补缺”。虽然徽县龙兴科技农民专业社成立之初便设立了成员账户,但在利润分配于成员的二次返还环节依然有所欠缺。
在龙兴科技农民专业社电商经营点,记者看到货架上摆放着土蜂蜜、黑木耳、银杏、山野菜等多个当地农产品,房间一角则是已经打包好准备快递出的包裹。自2014年注册网店域名及“木皮岭”农特产品商标以来,合作社交易量连年增长。2018年,合作社综合性分红达到38万元。分红是给谁分红?当然是要给成员分红。合作社不同于企业。企业的利润是企业盈余,而合作社的本质是服务于农民的组织,所得利润应由成员分享。“相比之下,合作社本质上是给农民产品找出路,同时引导培养新型农民,”郭彩虹表示。
走进合作社财务办公室,一位会计正在张兴堂的指导下编制合作社成员账户明细。从成员交易量、销售价格到国家补助资金分配等21项会计科目,会计师一一录入,最终生成合作社下101户成员的个人账户明细。
张兴堂此前所指导的靖远金桥蔬菜专业社,是甘肃省内最早一批注册的农村合作社。从2008年正式运营以来,依照财务规范标准进行记账,并成功在2013年被选为财务规范试点。张兴堂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在成员账户规范上,合作社执行不到位是一个普遍现象。
“合作社应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这是合作社与其他会计主体记账方式最大的不同点”,张兴堂说,但此前由于成员账户下会计科目繁多,很多合作社的会计倾向于采用普通的公司记账方式,但这就埋下了不稳定与不公平的因素,因为按照农村企业的标准进行记账,在合作社中,股金占比越大,享受的销售利润分红就更高,而这种方式,则忽视了对合作社各个成员产品交易量的统计科目。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成员账户下的记载内容包含成员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交易额等科目。同时根据第四十四条规定,合作社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盈余将作为成员账户中的可分配盈余,根据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比例进行返还。
以龙兴科技农民专业社为例,合作社从村民手中收购木耳、蜂蜜等当地特色农产品后,以统一品牌进行销售。除了村民第一次向合作社销售产品获得的收入,经过后续销售增值环节,合作社还将根据交易量把总利润再次分配并返还给村民,“以往我们虽然设立了成员账户,但在分配方式、利润二次返还上没有得到体现”。
“根据规定,合作社应对总利润的60%进行保留,为成员提取公积金,剩余40%用于给成员进行二次返还,在成员账户的未剩余分配科目中进行记录”。张兴堂表示,此种做法的意义在于,保证合作社成员的利益,让国家的财政支持、合作社的收益落实到每个成员头上。
发挥监事会作用 完善“三会”制度
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构成了合作社的“权力体系”,而三者的配合与监督顺畅与否,决定了合作社是否能有序运行。在位于玉山村山腰上的龙兴科技专业社办公室,记者看到合作社的成员大会章程、理事会名单以及监事会章程挂在办公室的四面墙上,郭彩虹表示此为制度公开、章程公开的规范要求。
“除了财务账户规范,制度上墙、章程上墙外,三会制度的运行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张兴堂表示。
作为对合作社理事会、社员代表大会实行监督功能的机构,监事会的存在确保了合作社的正常运营。郭彩虹对记者表示,虽然龙兴科技专业社自成立以来便设立监事会,但此前仅仅在内部监督年度报告、年度分红情况等方面发挥作用,在理事会的决策层面发挥作用较少。
正如权力的执行需要独立第三方的监督,监事会在决策层面的介入显得格外重要。“比如合作社的班子成立后,需要理事会先讨论项目方向、内容,整个过程监事会需要全程参加,并在会后对理事会讨论结果进行评估,之后再召集成员大会。”张兴堂谈及监事会主要工作时表示。
通过建立合作社成员大会、理事会以及监事会的“三会”制度形式,发挥三部门的协作制度,对于合作社项目的确定和推进具有重大意义。而综合整个合作社管理规范条例来看,财务规范以及三会制度的实行,主要目的则是“通过加强财务环节的把关,不让国家资金低效运行甚至流失,真正用于合作社发展之中。”
新京报记者 张羽 李傲 编辑 张牵
校对 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