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国首次引入“类物质”概念管理毒品
新京报快讯(记者李玉坤)4月1日,记者从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中国将整类列管芬太尼类物质。记者从国家禁毒办了解到,这是我国首次引入“类物质”概念列管毒品。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王贺胜在发布会上表示,相关部门启动法定列管程序,将“芬太尼类物质”增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正式将“芬太尼类物质”按类纳入毒品管制范畴。
为了实现对芬太尼类物质整类列管落实到位,王贺胜表示,我国引入“类物质”的概念,在文献调研、经验借鉴、专家论证、意见征求等基础上,严谨、科学地明确了“芬太尼类物质”的法律定义,既保证该定义涵盖需要列管的所有品种,又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医药、工业、科研等领域合法需求的影响。
据介绍,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等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办理芬太尼类物质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芬太尼类物质依赖性折算表”“关于芬太尼类物质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等相关文件。
王贺胜表示,引入“类物质”概念,对某类物质实行“按类管制”,不仅完善了毒品管制的法律规范体系,为打击和惩治各类新型毒品犯罪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也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补充和完善,将为其他相关领域的立法司法实践提供有益借鉴。
新京报记者李玉坤编辑于音校对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