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省6.2万户小规模纳税人“免税”
3月28日,记者从省税务局获悉,截至3月征期结束,全省共有6.7万余户小规模纳税人从中受益,6.2万户小规模纳税人进入免税行列,民营经济受惠最多。这是2月份新一轮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实施的首个征期,让全省小规模纳税人真正享受到地方税费减税降费政策红包。
省税务局统计数据显示,从减税降费类型看,地方税费政策效应已初步显现,享受减税降费政策红包惠及21个行业大类中的18个行业,基本覆盖了我省9个地区的所有小微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后约有6.2万户小规模纳税人进入了免税行列;7000余户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到了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50%的优惠政策红包,户均减征约560元的地方税费。从经济实体受惠情况看,民营经济受惠最多。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中赋予地方政府的税政管理权,为最大限度减轻我省小微企业税费负担,青海省政府确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顶格”50%的税额幅度减征地方各税和相关附加。虽然减税降费政策实施两个申报期种正逢春节等假日,尚未到按季纳税的申报期,纳税人经济活动较少,享受到优惠的纳税人户数和金额还不多,但随着更多的纳税人享受到减税降费红包,企业将有更多的资金和精力关注市场、产品、技术、服务,市场主体的活力必将进一步激发。
减税降费政策出台后,各级税务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不仅对已做税务登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积极落实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并且将减税降费的优惠政策利好从小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等延伸扩展到了自然人(其他个人)和未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非企业性单位。使得减税降费政策红利扩大到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起到了普惠效应,有利于各类市场主体进一步实现减负。(李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