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建立纪检监察干部旁听庭审机制

日期:04-01
纪检监察干部监委

原标题:岳阳:建立纪检监察干部旁听庭审机制

近日,岳阳市纪委监委下发《岳阳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有关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的通知》,标志着这个实践中有效的具体举措已固化为一项长效机制。“监察体制改革后,监察机关调查职务犯罪案件收集、固定的证据,与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相一致。出台这一举措目的是增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证据意识,在干中学,在学中干,不断提升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水平。”市纪委监委规定,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接收全市法院系统开庭信息通知,并负责通知案件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主办人,案件审理室主要负责人、主审人及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庭审旁听。旁听人员要重点关注检察机关起诉事实与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意见书》认定事实的差别,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及辩护意见,案件非法证据排除情况,庭审中对案件定罪、量刑事实的认定情况4个方面的内容。同时,要结合案件查办过程,从庭审的公诉、辩护、审判等角度,换位审视案件调查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升证据、程序意识和法律素养。去年10月29日,该市纪委监委首次组织2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到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场参加华容县民政局原副局长熊鹰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案一案的庭审。“通过实案旁听、观看法庭质证过程,帮我进一步理清了如何按照刑事审判的法定定案标准,让我知道了差距在哪。这种现场教学,很有针地性。”庭审结束后,大家深有感触地说。(岳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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