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交通部“发话”了:共享单车原则上不收押金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就网约车、汽车分时租赁和共享单车等交通新业态资金和押金管理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办法》明确,包括共享单车、共享汽车在内的交通运输新业态运营企业,原则上不得收取用户押金,确有必要收取的,运营企业不得挪用,用户申请退还时,应于当日退还。
押金新规助力行业发展重回正轨
按照共享单车平台收取押金的一般模式,一辆车可以对应无数个用户押金,平台方也可以利用这些押金,促成企业规模的进一步壮大。不过,在这样的模式下,一旦企业经营出现问题,就会造成失控局面。
本次《办法》便明确规定,运营企业原则上不收取用户押金,确有必要收取的,应当基于协议,提供运营企业专用存款账户和用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两种资金存管方式,供用户选择。用户押金归用户所有,运营企业不得挪用,并鼓励运营企业采用服务结束后直接收取费用的方式提供服务。采用收取用户预付资金方式提供服务的,预付资金的存管和使用应当依法合规。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表示,新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实际目的是引导平台企业把关注点放到运营和服务上来。“政府对新业态发展的原则是包容审慎监管,此次征求意见稿补上了短板、降低了风险,有利于行业发展重新回归正轨。”李俊慧表示,在押金难退事件反复上演的情况下,平台的不规范经营给用户使用造成了“心理阴影”,因而此次出台征求意见稿应该是“众望所归”。
要求银行承担押金安全主体责任
本次《办法》也对银行方面提出要求:银行承担保障存入用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押金安全的主体责任。
针对共享单车押金账户监管主体与账户性质的问题,本次《办法》也明确表示,运营企业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在其中国大陆注册地的银行分别开立全国唯一的用户押金专用存款账户、预付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由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银行作为存管银行存管用户资金。对于采用用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存管押金的,运营企业应当与银行合作,用户根据服务协议在合作银行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若用户已有该银行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可直接绑定使用。
江苏某国有银行理财经理告诉记者,一定程度上来说,本次新规的确可以规范共享单车企业对用户押金的使用:“有些共享单车企业公开表示已在银行开设了押金专户,但其实‘押金专户’本来就不好定义,有些银行甚至没有这一说。只能推测,这些共享单车企业只是在银行开设了一个账户,专门指定用来存放押金,但这与真正的专户不一样,这自然会给银行监管带来影响。”
“本次《办法》的制定,则是明确了共享单车企业在银行存放用户押金的账户性质,并对银行方面也提出责任要求,有利于增强银行对用户押金的监管,为用户押金即退即还提供了可能。”该理财经理表示。
免押金骑行获得民众支持
对于本次《办法》的相关规定,普通市民也表示了支持。
家住南京集庆门大街的潘婷婷告诉记者,免押金骑行非常合理:“之前ofo的押金始终没有退回来,所以我对共享单车返还用户押金都产生心理阴影了。我现在比较能接受的方式是免押金骑行,就像哈罗单车,通过支付宝端口‘扫一扫’功能和‘哈罗出行’APP,就可以享受免押骑行,只按单次骑行路程收费。我认为这比较合理,也是普通民众所期待的。另一方面,如果在共享汽车、共享电动车等其他领域一定要收取押金,这样一个规范性文件,也会给用户交纳押金带来安全保障。”
那么,免押金之后,是否会增加共享单车的破坏现象?记者了解到,目前哈罗单车实行用户信用管理,对用户的不文明骑行,会通过短信等方式进行多次提醒;而摩拜也有自己的信用评价体系,并积极回收车辆,提高剩余车辆周转率。
江南时报全媒体见习记者尹丹丹